端午連假將於5月31日登場,為期3天,不少民眾已安排出遊行程或選購粽子過節。不過節慶結束後,產生的大量粽葉、果皮、蛋殼等垃圾,該怎麼分類和丟棄,環保局提醒,若未依規定進行垃圾分類,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最低則為1200元。

端午節必吃粽子,不過粽子吃完後怎麼處理,環保局指出,包裹粽子的粽葉和綁繩雖為天然材料,卻因屬長纖維植物,無法被廚餘設備有效分解,因此必須歸類為一般垃圾。若誤丟進廚餘桶,可能損壞堆肥機具。至於吃剩的粽子本體,則可和芒果、荔枝、桃子、李子等水果的果皮與果核一同歸類為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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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許多人會在端午節懸掛艾草或菖蒲,同樣可當作廚餘處理。還有不少家庭會立蛋應景,吃完後留下的蛋殼,也應歸入廚餘範疇。環保局特別強調,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與第50條規定,若未依規定進行垃圾分類,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最低則為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