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孕婦與親子停車格,明年6月29日起將可開罰600到1200元!除了身心障礙停車格外,交通部表示,百貨公車、車站、機場、量販店、醫院、遊樂場和提供民眾申辦業務公家單位,須提供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根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剩餘2%、34處停車場尚未設置,交通部今(14)日表示,明天前未完成設置,將先要求限期改善,若不改善,將可罰1萬到5萬元,而一般駕駛人若占用,明年6月29日起將可開罰600到1200元。
交通部今年6月底訂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12月16日起公共停車場應於靠近停車場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地,需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屬停車位。
據交通部統計,全國應設置2,014處、7,114格,已設置1,980處、8
至於部分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尚未設置,交通部強調
孕婦、育兒專屬車位證明文件。 圖:嘉義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