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抓到了!百萬罰款剛上路,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在今(14)日於桃園國際機場查獲三起違規攜肉入境案例,大陸返國之本國籍詹姓旅客、大陸籍李姓旅客及代姓旅客,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大陸火腿腸(淨重分別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分別裁處新台幣5萬元、3萬元及5萬元罰鍰。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稽查組於今日11時許於桃園國際機場,查獲搭乘班機CZ-3023、CA-149及HU-7987自大陸返國之本國籍詹姓旅客、大陸籍李姓旅客及代姓旅客,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大陸火腿腸(淨重分別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遭查獲的旅客並沒有口頭或書面申報,便經由綠線(免申報)台通關,海關關員查獲之後,便移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詹姓及代姓旅客攜帶豬肉製作的火腿腸各裁處5萬元,李姓旅客攜帶雞肉製作的火腿腸則處3萬元罰鍰。
台北關表示,醃製肉類是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依同條例第3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而今日新制上路,違規攜帶豬肉類等產品入境,罰款額度區分為三個級距,第一次罰5萬元,第二次罰50萬元,
台北關呼籲,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動物產品入境,非洲豬瘟目前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造成危害至鉅,唯一防堵方法係阻隔其病毒隨豬肉及其製品輸入,杜其於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