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院裁定,政府在開始脫歐程序前,必須要得到國會的同意。對此,德國外長史坦麥爾要求英國,不要拖延脫歐協商的開始時間。

根據日本放送協會NHK於5日上午報導,英國首相梅伊雖然表示,將於明年3月底前正式通知歐盟(EU),開始脫歐協商程序,但是英國法院3日裁定,啟動脫歐程序之前,必須要經國國會承認。

德國外長史坦麥爾(Frank-Walter Steinmeier,1956年1月5日-)4日於首都柏林與英國外相約翰遜(Alexander Boris de Pfeffel Johnson,1964年6月19日-)會談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就算(英國)法院有所裁定,脫歐協商非儘早開始不可。延遲開始協商的話,對誰都沒有好處。」

對此,英國外相約翰遜回應,英國政府除了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之外,他表示:「法院裁定應該不會對脫歐協商的開始時間有所影響」,並強調希望朝向預定脫歐的程序繼續進行。

另一方面,英國首相梅伊4日也陸續致電德國總理梅克爾、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又稱「歐盟執委會」或「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1954年12月9日-),傳達她認為脫歐協商開始時間不會因此延遲的想法。

但是,如果英國最高法院如果維持原裁定,那麼目前國會以留歐派佔多數,可以預想得到,對於脫歐程序的審議將會相當困難,一般預料,脫歐協商開始時間將難以避免地被迫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