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7日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第33條之1條文修正案,將現行「分娩或早產者,按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修正為「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雙胞胎以上者,比例增給。未來投保國民年金家庭有生育者,一次可請領3萬6564元。

另外,增訂被保險人申請生育給付,並依《國民年金法》第16條但書規定分期或延期繳納保險費及利息者,其已繳納金額不得低於給付總額的半數。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長期以來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生育給付2個月,只有國保是1個月,修法後各保險制度生育給付全國標準一致。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