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政署在北捷殺人事件後,企圖建立所謂的「高危險群資料庫」,新興運動團體「社運聯誼會」負責人蔡培琦今(18)日邀請律師顧立雄、台教會會長呂忠津、永社常務理事吳景欽與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等人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反對之意。律師顧立雄更表示,如果教育部允許將輔導資料作為預防犯罪之用,那這個機制也就毀壞了,不會得到學生們的信任。

蘋果日報今年5月27日曾報導,在鄭捷殺人事件發生後,警政署曾開會討論要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作為預防犯罪之用,其中包括協調學校加強偏差行為學生的輔導,並建立輔導對象名冊,加強清查轄內街友、精神病患及反社會、高危險群等。

對此,「社運聯誼會」在網路連署平台展開連署,並獲得包括精神科領域權威陳喬琪與精神醫師潘建志支持外,連署人數多達近5千人。

對於警政署是否真的已經著手進行高危險群資料庫建立,發起活動的「社運聯誼會」蔡培琦坦承,他們只看到媒體報導,但無法進一步確認。不過,他們還是召開記者會提出警告。

蔡培琦表示,他們憂慮政府可能將人民的身分、戶籍、國籍、教育記錄與社會局記錄、甚至個人就醫的電子化病歷等納入連結,這將危害人民隱私。他們呼籲,衛福部在各醫院病歷電子化以及推行雲端醫療之時,也絕對不可接受外來單位提出病歷作預防犯罪之名義,而做出不當連結,讓疾病成為標籤族群的來源。

前台權會會長、律師顧立雄也表示,台灣人權促進會長期關注個人的醫療記錄是否可能被不當利用的議題。衛福部如果僅是將醫療記錄去除個人連結後,作為公共醫學研究,那這還可以討論;但如果將個人醫療資料提供給預防犯罪之用,那對於國家的民主會造成很大的傷害。同樣的,如果教育單位對於學生的輔導資料,也轉為犯罪使用,那他可以說,這個輔導機制也就毀掉了。

顧立雄指出,大法官會議釋憲解釋文在領取身分證需按捺指紋規定指出,凡是牽涉到個資的蒐集、目的,應以法律明訂之,並嚴禁使用在目的之外。

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表示,釋字535號解釋文對於警察勤務條例行使有明確的規定。如果警政署要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也僅能針對於曾有治安顧慮之人口,例如曾犯重罪、毒品犯罪者等假釋出獄後,要進行尋訪之用。至於精神衛生法更規定,警察在看到疑似精神疾病患者,除非有犯罪行為者,否則不得採取強制處分。

根據大法官解釋釋字第603號文指出,國家基於特定重大公益之目的而有大規模蒐集、錄存人民指紋、並有建立資料庫儲存之必要者,則應以法律明定其蒐集之目的,其蒐集應與重大公益目的之達成,具有密切之必要性與關聯性,並應明文禁止法定目的外之使用。主管機關尤應配合當代科技發展,運用足以確保資訊正確及安全之方式為之,並對所蒐集之指紋檔案採取組織上與程序上必要之防護措施,以符憲法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本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