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提告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涉侵害著作權案,一審遭台北地院以超過追訴期為由裁定不受理,經上訴後,二審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更審。對此,旅美評論家翁達瑞(本名陳時奮)今(17)日發文指出,二審逆轉關鍵,在於追訴期起算時間的認定錯誤。
翁達瑞表示,該案源於他於 2021 年 10 月 18 日揭發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資策會擁有著作權的期刊論文,但當時貼文重點在學術倫理,非著作權侵害,且並未引發媒體關注。他指出,北院以此時間點作為資策會知悉侵權的起算點,並據此認定已逾追訴期,「不切實際,也不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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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進一步說明,自己在同年 12 月 7 日再發文,明確將焦點指向著作權侵害,但同樣未引起媒體關注。直到 2022 年 9 月 20 日,《鏡週刊》揭露高虹安另涉抄襲研討會論文後,事件才開始在媒體發酵。
翁達瑞指出,資策會是在《鏡週刊》報導後,才進行文稿比對並確認侵權事實,並於 2022 年 10 月 13 日委任律師寄出相關比對結果,尋求和解未果後,於 10 月 25 日提起自訴。
他分析,二審法院認定,高虹安涉及抄襲兩篇不同著作權來源的文稿,且研討會論文的揭發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20 日,資策會隨後於 10 月 25 日提告,並未逾越追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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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翁達瑞也指出,二審採信資策會主管證詞,認為實際文稿比對是在媒體報導後才進行,因此應以比對完成、確認侵權的時間作為追訴期起算點,而非其最初揭發時間。
他認為,北院未進一步查證即推定追訴期已過,屬於判斷失當;二審改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審,顯示司法體系具備自我修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