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鄉間巷弄爆出「監視器攻防戰」惹爭議,曾姓男子被檢舉返家轉彎時未打方向燈,僅1個月內被檢舉多達45次,罰鍰金額高達5萬4000元,衍生出鄰居架設監視器長期記錄侵犯隱私問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撤銷全部罰單。
案件發生於2023年7月至8月間,警方依據檢舉影像連續開罰,車主在1個月內收到45張罰單,都是返家轉彎時未打方向燈,罰鍰金額達5萬4000元,曾姓男子不滿遭密集檢舉,質疑對方刻意針對,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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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發現,檢舉人為曾男對面住戶,所設監視器不僅拍攝道路,甚至涵蓋住家門口、庭院,影像範圍已延伸至私人生活領域,等同長期蒐集整戶生活動態,法官認為檢舉人明顯逾越必要範圍,對他人隱私與資訊自主權造成嚴重侵害,且具有持續性與針對性,性質上已非單純防護,而是帶有蒐證與監控目的。
法官指出,即便曾男確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的違規事實,但相關影像屬違法取得,依法不得作為裁罰依據。同時法官指出,該巷道僅約2.78公尺寬,平時車流不大,未打方向燈的行為對交通安全影響有限,並未造成實質危害,相較之下,長期監控住家生活的侵害程度顯然更為重大,認定原裁罰欠缺正當性,撤銷全部45張罰單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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