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報告後表示,基於土地正義與保障人民財產權,今(114)年5月6日行政院核定以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為示範公地放領政策的開始。今年11月21日賴總統赴彰化溪州,再度關心公地放領政策執行情形,並宣布將農地還給真正從事耕作的農民,協助農民處理土地問題,更是對農民長年守護農地及辛苦付出,表達由衷真誠的感謝。
政府為扶植自耕農,自1948年起推動三階段「公地放領」政策,釋出超過125萬公頃公有土地,讓農民以分期方式取得耕地所有權。不過,因921地震後及多起大規模風災,基於國土保育考量,政府自2008年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至今已17年。據內政部報告指出,行政院自去年8月起研議政策重啟方向,最終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國土保育」三項原則下決定開放兩類國有土地,國有平地耕地與國有邊際養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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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內政部清查結果,全國符合放領條件的土地約2,000公頃,涉及14縣市國有耕地8,023筆、7縣市邊際養殖地279筆,預估最多將有4,445名農民受惠。符合資格者須為1976年9月24日前與政府訂約、且至今仍持續承租的自耕農,同時不得位於國土保安區、國家公園或其他受保育限制區域。
卓榮泰說,這次重啟公地放領的範圍,訂為「國有平地耕地」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凡是符合資格者,且至今仍在承租務農的自耕農,都可以申請承領。請內政部及財政部做好協助農民申請的準備,並與地方政府協力合作,積極儘速完成各項工作,以回應農民的殷切期盼。
至於地方所有的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是否比照辦理?卓榮泰指示,基於尊重地方自治權責,得由地方政府自行本於權責決定,請內政部、財政部給予相當的輔導,讓此事在處理過程中,有一貫化的作業標準,儘量照顧農民及養殖用地的漁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