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1萬元自11月5日起開放登記,讓許多未成年學生相當興奮,但錢卻被父母直接收走,讓學生在社群平台PO文抗議,對此「法老王」王至德律師指出,普發1萬元屬於孩子「特有財產」,父母可不經同意使用,但前提是要花在孩子身上。

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指出,法律上有「未成年特有財產」的概念,只要小孩無償取得的財產,都屬於特有財產。所有權歸孩子,但父母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來「使用」這筆財產,不需經孩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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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王至德也提醒,有些父母認為自己養育孩子,所以「普發的1萬元就是父母的」想法是錯的,父母雖可以直接使用孩子獲得的普發1萬元,但必須是花在孩子身上,包括購買 iPad、iPhone、電腦或是帶出門遊玩花費等。

王至德指出,其實孩子抗議也沒用,就算父母不用掉,未成年人除了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之外,所有的法律行為本來就都要經過父母同意,因此未成年人們其實也沒辦法任意的用掉這1萬元。「至於滿18歲的「孩子」,這個錢就是你的,你就盡管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