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成為縣政府最佳支持者

後來,我的競選團隊發現,擔任在野陣營的雜誌發行人,對競選全縣單一選區公職(例如縣長)的人不利,所以在宜蘭縣黨外陣營屬意我參加1989年縣長時競選時,我辭卸發行人職務,商請陳金德接任。

噶瑪蘭雜誌》發行期間,從事後分析,獲益最大者,應該是當時的縣政府。因為1986年興辦時,台灣仍是黨禁、報禁時期,既使1987年7月15日解嚴之後,中央政府及宜蘭縣議會仍是國民黨一黨獨大,全國媒體生態一面倒,當時的宜蘭縣政府,只有《噶瑪蘭雜誌》毫無保留全面相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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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縣政府政策與國民黨執政的中央政府、宜蘭縣議會意見相左時,例如「反蘇火」與「反六輕」,《噶瑪蘭雜誌》成為替縣政府發聲的園地,角色相形重要。

1986 年 10 月 25「反蘇火」《噶瑪蘭雜誌》第二次報導 圖:游錫堃提供

10月率先展開「反蘇火」行動

「反蘇澳火力發電廠」是宜蘭縣環保運動的開端,是由《噶瑪蘭雜誌》率先發難反對的環保運動。1986年,我聽聞台灣電力公司將在宜蘭縣蘇澳鎮興建「火力發電廠」,於是運用省議員職權,向省政府索取「蘇澳火力發電廠計畫」相關資料。並安排於1986年11月3日,在省議會「建設質詢」中,向省政府提出質詢,主張宜蘭沿岸是良好漁場,台電火力發電廠汙染嚴重,反對蓋在蘇澳鎮。

在質詢前,我特意將資料提供給《噶瑪蘭雜誌》,由該刊在質詢前2週開始,1986年10月18日以「蘇澳全省落塵量冠軍,不歡迎再設火力電廠」一文先行披露。10月18日則以「拒絕變色的青天,訪各界人士談蘇澳火力發電廠之興建 」為題展開反對,其後,宜蘭縣展開了長達9年的「反蘇火」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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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蘇澳火力發電廠聽證會」

「反蘇火」運動,除了透過《噶瑪蘭雜誌》報導、評論;1986年11月3日在省議會質詢反對外,1987年3月21日,我又在蘇澳鎮文化國中舉辦「蘇澳火力發電廠聽證會」。「聽證會」雖然由「省議員游錫堃服務處」主導,但我選擇用《噶瑪蘭雜誌》與蘇澳區漁會、蘇澳鎮民代表會、蘇澳港國際青商會、蘇澳記者採訪小組共同主辦。並邀請「經濟部國營會、行政院衛生署環保局、台電公司均派代表與會說明」,陳定南縣長也「派縣府計畫室主任陳木水與會說明縣政府的立場。」

「反蘇火」公聽會 照片之一 圖:游錫堃提供

「省議員游錫堃服務處」主導

當時國內,尚未有聽證會的法律與制度,我以考察美國議會制度後的心得,邀請政府官員、學者專家、地方社團,在蘇澳舉辦「聽證會」,這是台灣議會史上的先例。如此開創性的活動,如果不是以「省議員游錫堃服務處」邀請並主導,在那個還是威權時代,政府相關部門不是那麼容易就派員出席。

也就是說,由「省議員服務處」邀請,省議員親自主持,才有機會讓產、官、學、民齊聚一堂對話。所以「聽證會」雖然是以《噶瑪蘭雜誌》為名出面辦理,相關的幕僚作業則委請時任《噶瑪蘭雜誌》編輯的蘇澳優秀子弟林錫耀負責籌備與聯絡,但實質上是「省議員游錫堃服務處」主導。

環保「雙反運動」開始

未料1986年11月3日,我在省議會才剛以「反蘇火」為主題質詢完畢的第四天, 11月6日王永慶就宣布準備在宜蘭縣投資四百億元設立輕油裂解廠。身為宜蘭縣籍省議員的我,既然反對「蘇澳火力發電廠」設廠,當然不可能放過汙染更為嚴重的「台塑六輕」在宜蘭縣設廠。於是宜蘭縣環保界的「雙反」運動如火如荼展開。

王永慶宣布不久,宜蘭縣議會就受到台塑公司的影響,以行動支持「六輕」設廠,於3月5日通過羅國雄議長、林明昌議員提案,歡迎「六輕」,並決議派正副議長前往台塑公司敦促王永慶來宜蘭縣設輕油裂解廠。《噶瑪蘭雜誌》知道後立即在03月14日以「宜蘭縣議會為何歡迎六輕來設廠?」為題,質疑「幾乎所有的議員對於輕油是什麼?可能造成的公害是什麼?根本沒有了解。在這種情形下冒然通過這個臨時動議案,顯然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

1987 年 2 月 7 日《噶瑪蘭雜誌》啟動「反六輕」行動 圖:游錫堃提供

縣議員林明昌邀請辯論

3月21日,《噶瑪蘭雜誌》再以社論:「縣議會對宜蘭的『愛』」談縣議會『歡迎六輕來宜蘭設廠』,「很可能會成為台灣環境保護史上的大笑話」。未料這些「反六輕」行動,引起宜蘭縣議員林明昌於4月13日發表公開信,指名「游省議員錫堃兄:請指教」,其內容質疑:

「縣長陳定南先生對於台塑公司建輕油裂解廠,提出兩項要求:1.六輕防制污染的標準,應依「泡泡理論」計算核定,2.台塑企業應提撥建廠總預算的相當百分比向地方購買農牧,使地方政府能做受害地區的補償建設經費,可見縣長要求做好環保設施及補償建設經費後,一樣支持設廠,而游發行人,以環保理由反對設廠,那到底是陳縣長或游發行人真正代表民意,真正為地方繁榮而努力?」

並質疑:
「噶瑪蘭發行人,系本縣選出的省議員,一再指責本會忽視縣民環保生態;本人願意利用公開場合,向游發行人請教,到底支持台塑來宜設廠案的縣議員,錯在那裡?時間、地點由發行人決定。」

兼顧公職與雜誌發行人立場回覆

縣議員林明昌的叫陣,我與雜誌社同仁交換意見,大家共識認為:一、省議員不必隨縣議員起舞。二、林議員叫陣證明身為《噶瑪蘭雜誌》發行人「反六輕」的態度已經夠清楚。三、就省議員身分,「反六輕」應該適度為陳縣長留一點餘地,避免外界質疑黨外分裂。

於是我於4月17日回覆:「一、從政迄今,「秉持經濟發展與公害防治並重」的立場一貫。二、雖擔任發行人,對外負法律責任,但從未介入或干涉編務。三、林議員來函意見已轉《噶瑪蘭週刊》編輯委員會處理。」

陳定南態度轉變

經過《噶瑪蘭雜誌》及宜蘭縣環保人士的努力,陳定南縣長對「六輕」的態度逐漸改變。除於1987年10月5日向王永慶表達「十分堅定地表示縣府不歡迎六輕」設廠外,並於11月14日,「台灣環保聯盟宜蘭縣分會」在羅東鎮中山堂所舉辦的反六輕演講會上公開說::「我要向各位報告的是,宜蘭縣政府因爲這幾個月來,針對輕油裂解廠及火力發電廠,再深入進一步了解之後,才知道這兩個工廠不像我們想的那麼簡單。」

並說:「這段期間,縣政府對這兩個工廠的污染,有更深一層的認識,我認爲縣政府的條件也要做修正,所以縣政府針對這兩個廠最新的立場就是認爲這種污染性的工廠是不是能護他來宜蘭,我認爲應該要全盤來考慮。」。其後,陳定南於12月13日與王永慶在華視進行電視辯論,進一步使六輕議題成為全國焦點,並展現宜蘭縣民堅絕反對六輕在宜蘭設廠的決心與態度。

1987 年 11 月 14 日陳定南開始「反六輕」 圖:游錫堃提供

雜誌停刊,我縣長任內反六輕深感孤單

由於陳定南縣長對這兩個工廠的設廠重新考慮,1987年11月修正立場,12月13日與王永慶在電視辯論時,代表宜蘭縣政府展現堅絕反對「六輕」設廠的態度,加上縣長競選活動快開始了,王永慶董事長遂於1988年10月,透過其特助李憲寧策略性宣布「放棄在利澤設立六輕廠」,但是縣長選後不久,「六輕」設廠就死灰復燃。

1989年12月20日就任縣長後,我延續省議員時期的環保理念,以縣長身分帶領宜蘭縣政府持續「反蘇火」、「反六輕」。但是《噶瑪蘭雜誌》則因創辦人任宜蘭縣長、陳金德、林錫耀進縣政府、劉守成任台灣省議員,團隊成員各有發展,於1990年9月1日停刊,前後發行135期,4年3個月又20天。發行期間,被禁的期數超過一成,據悉,這樣仍是當代壽命最長的黨外社區雜誌。

《噶瑪蘭雜誌》停刊後,上任9個月的我,面對「蘇火」不退,「六輕」重返,軍頭出身的郝院長威逼利誘,宜蘭縣雖有陳定南立委擔任召集人、劉守成擔任副召集人的「宜蘭反六輕組織」相挺,但媒體弱勢的縣政府,深感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