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雄地檢署要被告林岱樺不能集會遊行、禁止在社群媒體批評該案審理,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4)日表示,檢察官沒有帝王權杖! 雄檢欲下「封口令」遭法院打臉,這是失控的公權力。公權力一旦失控,就會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
吳宗憲在臉書指出,「檢察官沒有帝王權杖! 雄檢欲下「封口令」遭法院打臉,這是失控的公權力」。他說,關於林岱樺委員司法案件,雄檢已起訴,竟還要求法院下「封口令」,讓被告全面禁聲(集會、媒體、社群都別講)。我們必須批判檢察官這種「只想一手遮天」的蠻橫態度!(判決原文見留言處連結)
吳宗憲說,檢察官的權力並非無限大。幸好,法官直接「駁回」雄檢,確立國家公權力底線。理由白話說明如下:
1.無罪推定是人權: 被告在還沒判有罪前,出來喊冤是人之常情。
2.不符比例原則: 雄檢要求「全面禁止」被告評論證據,範圍太寬泛,應予限制。
3.違反明確性: 雄檢認為林委員「片面解讀」證據,但用詞模糊,不能以此限制人民自由!
4.事證不足:法院看不出被告發言會干擾審判公正性。
吳宗憲說,法院裁定清楚證實:檢察官此次聲請限制被告發言,已違反比例原則及明確性原則,逾越法律所容許的界線!他也要呼籲:檢方應有接受批評、以及被質疑偵查作為的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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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說,雄檢只想封口,卻放任媒體炒作?最諷刺的是,雄檢急著想「封口」的態度,和他們偵查作為,形成強烈對比:
偵查時: 林委員手機內與案情無關的私人訊息,只有檢方掌握,卻任由媒體接二連三刊登「手機對話已遭破解、還原」及相關隱密內容,傷害被告名譽!
審判時: 檢察官卻跳出來,要求被告對案情相關的辯解「閉嘴」!
吳宗憲說,媒體已刊出與案情無關的私人訊息,對被告名譽造成嚴重破壞;其取得來源為何?手機資訊為檢方扣押僅存卷內,為何任由媒體連載。請雄檢公開說明與追查,以免讓人質疑利用私密內容帶風向。
吳宗憲說,公權力只管人民的嘴巴,卻管不住自己的「洩密黑手」! 這種雙重標準,就是對司法公正性的最大傷害!公權力一旦失控,就會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我們期待的是獨立的司法系統,而不是配合政治人物而失控的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