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近日向地方法院聲請「全面禁止」立委林岱樺利用集會遊行、社群網站、媒體等途徑,對於案件進行評論,高雄地方法院立刻裁定駁回,並強調雄檢對於林岱樺禁言的要求,有違「無罪推定原則」。林岱樺今(3)日表示,法院檢視林岱樺的清白,也同時在檢視雄檢的起訴品質,請所有高雄市民持續關心全案!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301號指出,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雖聲請高雄地院裁定全面禁止被告林岱樺利用集會遊行,或利用社群網站、媒體等途徑,提出涉及證據能力、證據評價之論述。然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於判決確定前,被告表達其無罪之立場,並為相關評論,為人之常情;重點在於被告之言論,有無違反「公告審理」之目的,故檢察官前揭全面禁止被造提出本案之證據能力、證據評價之論述,而不區別在違反「公告審理」之目的,始予以限制,恐有違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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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說,雄檢對林岱樺提出「全面禁言」的要求,地院立刻予以駁回,並強調無罪推定原則,顯示法院在檢視林岱樺的清白,也同時在檢視雄檢的起訴品質。她強調,連北檢都不敢對柯文哲下封口令,雄檢竟然要求對林岱樺下封口令,難怪法院立刻予以駁回,雄檢的偏執,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