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遭控收受中資作為競選經費,並回饋台灣政府機關資料。台灣高等法院 16 日認定她「受中國滲透成為在地協力者」,依《國安法》與《反滲透法》判處 2 年 8 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馬治薇在 2023 年間結識中國人士「冰姐」與「阿浩」,雙方以金錢資助為交換條件,換取我方政治情報。馬多次赴中會面,收受美元與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共折合約新台幣 105 萬元。她被指在參選立委期間,回傳涉及總統府、行政院及其他中央機關的名冊與名片等機敏資料,情節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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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馬治薇明知中國屬敵對勢力,仍主動提供政治輿情與內部資訊,行為已危害國家安全。若她成功當選立委並繼續受中方指示行動,恐對自由民主憲政體制造成嚴重破壞。法院強調其「惡性非輕、毫無悔意」,因此判刑 2 年 8 月。

事件曝光後,網紅「四叉貓」於臉書發文質疑民眾黨「為什麼標準不同?」他指出,高虹安一審因貪污案遭判 7 年 4 月,黨內仍大力聲援;反觀馬治薇僅判 2 年 8 月,民眾黨卻急忙發聲明強調「早已開除黨籍」,顯得急於切割。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留言嘲諷「判越高越力挺」、「沒選上就沒用」、「等級制度,當然留 74 級、淘汰 28 級的」,也有人批評「從上到下都官司纏身」。外界認為,此案除凸顯國安滲透風險外,也再度掀起民眾黨內部對司法與政治標準不一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