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立委陳以信日前拿出「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批評美國在台協會(AIT)發言不當,並指民進黨新境界智庫稱該條約簽訂,未處理台灣與澎湖主權歸屬問題,讓他看了很想笑。對此,民進黨新境界智庫台美中小組今(18)日表示,陳的發文無視國際法之ABC,不諳條約解釋之基本原則。

陳以信表示,民進黨智庫稱「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並未處理台灣與澎湖主權歸屬問題,「讓我看了實在很想笑」。他說,如果美國正式承認中華民國主權卻又要否認台澎歸屬中華民國,那請問美國承認中華民國是承認個鬼嗎?他並反問,如果美國沒有在1979年終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現在美國還能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嗎?如果現在不行,那麼當時也不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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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境界智庫台美中小組表示,陳以信除混淆政府承認以及領土主權兩者之關係外,然其根本論點仍圍繞在「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6條之解釋,以及其法律效力;陳更認為杜勒斯與美國國會乃是政治人物之聲明,不具任何效力云云。

新境界批評,陳以信的發文無視國際法之ABC,亦即,不諳條約解釋之基本原則。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第1項規定「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並參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義,善意解釋之。」同時,並於32條規定補充之解釋方法「所獲結果顯屬荒謬或不合理時,為確定其意義起見,得使用解釋之補充資料,包括條約之準備工作及締約之情況在內。」

新境界指出,依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6條之條文「為適用於第二條及第五條之目的,所有『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台灣與澎湖;就美利堅合眾國而言,應指西太平洋區域內在其管轄下之各島嶼領土。第二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並將適用於共同協議所決定之其他領土。」。該條文明白指出「領土」等詞,乃係基於適用條約第2條與第5條之目的而為,並非處理領土主權歸屬。

新境界表示,若陳以信主張,該條有界定台、澎主權之意圖與效果,則造成美國取得斯時託管領地(即太平洋群島託管地 (Trust Territory of the Pacific Islands, TTPI),包含Mariana Islands, Caroline Islands 以及Marshall Islands)之結果。同時,正如同陳所說:『還是美國當時只承認主權只及金馬卻沒有台澎的中華民國?』如果,「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6條的目的是為了界定領土,反而造成金門跟馬祖不是中華民國領土之結果,美國非西太平洋所轄島嶼均非美國領土之荒謬結果。以上在在證明「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6條之目的,是為了確保兩國共同防禦之範圍,就中華民國僅及於台、澎,而不及於金、馬,除非在該條末段共同協議決定之狀況下有所變更。

新境界並指,陳以信並稱該條約產生美國肯認中華民國對於台、澎主權之法律效果,「不是後來美國國會可以從後恣意解釋也不是杜勒斯或他人再多政治語言所能掩蓋」。對於法律效果不是任何政治語言所掩蓋一節,新境界敬表同意。然而,陳所不知,或刻意忽略的乃是杜勒斯回覆參與之意見,以及參院外委會之審查意見,以及審查後加入聲明,均為締約時之情況,而屬維也納條約法第32條之「補充解釋方法」。上開補充解釋方法,正是為了避免陳所欲主張之「顯屬荒謬或不合理」之解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