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內政部租賃專法修正,房東代表陳柏勳今(18)日出席內政部記者會時表示,房東支持「租霸下車條款」,這對房東權益才有保障。但對於租約至少3年、或租金漲幅限制,他則有所保留說,不是每個房東都尖酸刻薄,房子也是工作買來的,不是畫地畫來的,房子買一千多萬,投報率才1%。如果遇到惡房客,房東的房子被綁架了,他就不走怎麼辦?

內政部今日就租賃專法修法邀請相關團體座談,包括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意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貞君、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房東代表、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等人。他們也於會後陪同內政部長劉世芳、地政司司長林家正出席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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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法以「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為三大方向。另外,將新增定「租霸下車條款」,租約經公證,租約終止後,對於還留在房子的房客,得免經訴訟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租賃業者劉貞君坦承,9月4日剛開始聽到時內政部要修法時,「房東是炸鍋」,如果遇到租霸怎麼辦?但經過討論後,他認為,這個修正可以讓房東、房客權益達到平衡。如果調整完,台灣甚至可以成為亞洲國家學習的對象。

房東代表陳柏勳表示,對於保證3年租期,公會接到很多反應,認為這個干涉租屋權益。如果這個房東房子只有空閒一、二年。就不會拿出來租了。這樣拿出來出租的房子可能會因為法令而減少。

對於限制房租漲幅,陳柏勳則認為,這干涉自有財產處理情形。很多房東不會一直漲房客房租。外面常說有房東強制搬離,有案例嗎?有些團體說,房客長期被房東欺負,這說法這對房東太不公平了,房子買一千多萬,投報率才1%。如果遇到惡房客,房東的房子被綁架了,他就不走怎麼辦?

陳柏勳說,不是每個房東都尖酸刻薄,各位有沒有去報導這樣的好房東。房東買了房子也拿出來給需要的人住,這些房子也是工作買來的。不是去畫地畫來的。壞房東只有少數,而且很快就被找出來,反而是壞的房客很少被找出來。他非常支持內政部修法,但希望修法不要只修一半,房東的保障也要修改。

對於限制租約期間房租漲幅,是否會讓房東一開始就漲幅,陳柏勳表示,不能限制起租價格,「不動產是我購買的。起租價格由房客定合理嗎?」他認為,房東要收租金不會開天價,大家可以去市場平衡一下。

至於限制漲幅,這個應該是市場機制。內政部要用租金指數為根據,他們可以跟房東溝通。

他也表示,用地下黑市字眼,這個污名化太嚴重了。沒有實價登錄不合法嗎?一定要公證才合法合約嗎?至於報稅是個人的問題,國稅局應該主動認真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