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黨團所主導的立法院在去年底強硬修訂新版《財劃法》遭到非議,目前傳出「公式錯誤345億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完全分配」、「事權沒有隨錢調整」與「富者越富、城鄉差距更大」總共3項問題,多個縣市的分配額度,未達修法前的試算。對此,身兼經民連召集人的律師賴中強今(10)日翻出立院公報紀錄,發現引起問題的第16條之1條文,是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時任書記長林思銘、時任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在同年12月20日當晚以再修正動議所提出的。他說,就算「財政部官員再厲害,也無法未卜先知」,這就是「傅黃體制」再修正動議至上,沒收國會正常合議程序的惡果。
賴中強說,今天,台中盧媽要率領十六位藍白縣市首長北上開記者會,他們控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條文公式出錯,明年統籌分配稅款有345億元根本無法分配。藍營縣市長抱怨,公式有錯,修法當時財政部為什麼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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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時財政部為什麼不講?賴中強把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通過三大惡法(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的立法院公報院會紀錄找出來。發現引發問題的第十六條之一條文,是國民黨團幹部傅崐萁、林思銘、王鴻薇當天晚上才以再修正動議提出的。就算財政部官員再厲害,也無法未卜先知!
他說,國民黨當晚提出的再修正動議條文,先區分本島19縣市分配普通統籌分配款的90.5%,離島3縣市分配2.5%,鄉鎮分配5%,最後2%由六直轄市依前分配比例再分配。二十二縣市各自具體分配公式,分子是各該縣市的企業營業額、土地面積等參數,分母卻是「全部直轄市及縣(市)」的對應參數。因此,假設22縣市的參數均相同,分配給本島19縣市的90.5%,會有3/22無法分配,分配給離島3縣市的2.5%,會有19/22無法分配。
賴中強表示,這聽起來很扯,但這其實就是青鳥運動以來,我們對於國會傅崐萁、黃國昌體制的批判!傅黃體制,以最後一刻才提出的再修正動議馬上強行表決,推翻國會應有的合議制度,讓民主喪失了折衝與除錯的功能。最後一刻才提出的條文,其實,沒有幾個人真正仔細看過,更不用說仔細思考到底可不可行、有沒有問題。
他強調,財劃法的公式錯誤,就是傅黃體制再修正動議至上,沒收國會正常合議程序的惡果,夜路走多了,終於碰到鬼了。
他向花蓮縣長徐臻蔚喊話,「這一年多來,走夜路害大家統籌分配稅款少分的,就是你老公傅琨萁!」
「盧秀燕,一年多來,走夜路的就是你台中藍白合的政治夥伴,黃國昌!」
他表示,當時,都沒有人提醒這樣做會有問題嗎?也不全然.他找到當天晚上,傅崐萁再修正動議提出後,第十六條之一表決前,民進黨委員蘇巧慧與林宜瑾的發言。因此建議今天記者會前,藍白十六縣市首長,在記者面前,把兩位委員的發言宣讀一遍。
賴中強說,民進黨蘇巧慧委員在院會表決第十六之一條前的發言原文:
「各位,在今天晚上之前,我們其實是處於一種諜對諜的狀態,我們根本不知道國民黨最後要拿出來的版本,最重要的公式是什麼,最重要的權數到底要怎麼算,沒有人知道!所以你看看,光是在桌子上的這個版、那個版,最後還有什麼撤銷提案一張紙,這到底是哪一種版?這些版本經過試算了嗎?這些版本後面有配套嗎?剛剛即便是民進黨的委員,每一個上來,有雲林縣的說我們農業很強,應該要注重農業;而新北市像我,我說我們人口最多,請注重人口;高雄的則出來說他們的面積最大,請問為什麼國民黨的委員,你們每一個都沒有任何意見,就接受了這個不知道是哪一個版本的版本呢?」
民進黨林宜瑾委員在院會表決第十六之一條前的發言原文:
「今天的情勢很明顯,這樣子從中央政府一直搶奪財源預算,假裝要分配給地方,可是說真的,沒有一個人說得清楚怎麼分配,害怕被罷免的葉元之不知道,妄想選新北市長的黃國昌也不知道,就連親自到中國接旨的炒股大王傅崐萁,我想也不知道啦!財劃法攸關中央跟地方的財源分配,合理的……(發言時間三分鐘到,後面被鉲掉,民主只有三分鐘)」。
賴中強說,目前解套方式就是再修法。他也建議立法院長韓國瑜,修法時為了不讓立法院再次丟臉,應該要修議事規則,所有修正動議與再修正動議,一律要先上網公告七天,才可以表決。他認為,這件事情,真的該寫進高中公民課、大學憲法與政治學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