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9)日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擴大外國人才來台工作的適用範圍,並放寬數位遊牧簽證與永久居留規定,以提升台灣對國際人才的吸引力。

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擴大免工作經驗的資格。原本僅限世界前500名大學畢業生可免2年工作經驗來台就業,後來行政院版放寬至前1000名,而最後三讀條文則依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提案,再度放寬至世界前1500名大學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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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留資格部分,修法增訂外國專業人才於台就學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可折抵部分居留年限,折抵年限依學歷不同而有所差異。此外,對於世界前200名大學畢業的外國人,三讀條文允許其直接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最長2年,但不得延期或重新申請。

修法同時延長數位遊牧簽證的停留時限,外國專業人才只要符合主管機關公告條件,即可攜家屬申請6個月停留簽證,並得在台延長,每次6個月,累計最長2年,且可免出境辦理。此舉有助吸引更多遠端工作者選擇台灣。

永久居留規定也進一步鬆綁,新法明定,具一定條件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若年所得達600萬元以上,居留滿1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同時,外國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納入勞退新制,取得永久居留者也能適用就業保險,並在符合居住滿10年等條件下,享有部分長照與身心障礙照顧服務。

另外,修法增列數位、運動、環境與生技四類特定專業領域,並開放外國人才可依專長在中小學參與雙語教育或相關課程。立法院強調,這些修正是為了優化攬才、留才環境,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國際化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