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姓男子經營的桃園市大溪區口罩工廠,於2020年疫情爆發期間間以「現在沒有生產」為由拒絕加入國家隊,隨後卻高價私售口罩牟利2千萬。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藍姓老闆判處1年10月徒刑,公司判罰2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609萬餘元,可上訴。
因應COVID-19疫情爆發,衛福部2020年1月底徵用口罩,並於同年2月間向藍姓老闆的口罩工廠徵用醫療口罩,卻被以「現在沒有生產」為由拒絕,私下卻以每片12到16元批售,遠高於當時口罩每片5元價格,大發國難財,不法獲利達209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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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後,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並於藍姓老闆公司當場查扣38萬590片口罩、大批製造原料,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經主管機關公告的防疫物資哄抬價格等罪起訴。
法院審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全國及國際高度關注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與民眾為防疫付出大量努力,並嚴格管制醫療口罩等防疫物資,藍某違反政府嚴格控管口罩發放數量政策,造成防疫漏洞,影響大眾權益及公共衛生安全,加之藍某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不佳,量處適當之刑,並依犯罪情節,對藍吉訶德貿易公司科罰。
近日審結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第1項之罪,將藍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藍吉軻德貿易公司處罰金200萬元,扣案犯罪所得609萬餘元沒收。

桃園地檢署指揮專案小組查獲大量口罩。 圖:桃園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