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台前主播李正文日前與親友駕駛 3輛車到桃園中壢用餐,由於餐廳停車場客滿,改停到隔壁水果行專用停車場,卻被告知要在店內消費滿400元才能離場,事後發文批「我是來到緬甸詐騙園區嗎?」隨後,水果行也於臉書發文反駁李正文說法,多數網友與當地民眾都力挺水果行。
李正文發文指出,在桃園中壢用餐因配合停車場已滿,便停到隔壁水果行專用停車場,因停車場規定「購物免費停車1小時;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消費性需滿400元」,最終李正文與親友3輛車共消費 1,300元才離場,直言「好像沒有付停車費,沒有買蔬果,我就要被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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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經發局與法制局消保官稽查,確認水果行停車場沒有停車場登記證,不能對外營業,但業者表示,停車場僅供客人購物方便暫停,並非以此盈利,目前並未開罰,不過官員指出,使用規定語意模糊可能容易引起誤解,建議業者調整說法。
對於李正文的控訴,網友與當地人都紛紛留言「停車場又沒有對外營業,只是要提供給買水果的顧客停」、「當然是店家有理!亂停者如果是在台北,會這樣任意停到私人停車場嗎」、「我們在地人都知道停車場水果店專用,自己來到地方看清楚…做賊喊捉賊誇張」。

前主播李正文稱停車場需要花400元買水果才能離場,痛批詐騙園區。 圖:翻攝自李正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