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1)日部務會報安排「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討論案。劉世芳部長表示,針對近期嘉義、桃園及台中等地陸續發生預售屋建案停工事件,內政部均即時督請縣市政府協助購屋民眾處理履約爭議,並轉請信託銀行暫停動支其所繳價金。為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保障民眾購屋權益,內政部預計於下周辦理「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修正草案」預告作業,俟預告期滿後,送行政院消保處審議。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因為預售屋買賣的履約期間長,為避免建商在預售期間發生財務問題或工程延宕,導致購屋民眾蒙受損失,現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訂有5種履約擔保機制,目前建案以採用「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居多,約占全部建案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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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主要針對這兩種信託類型進行檢討修正,重點包括:(一)買方所繳價金應專款專用於興建工程項目,避免工程未動工或興建初期,買方所繳價金即被用罄。(二)買賣契約應載明受託機構之信託專戶名稱及帳號,讓買方可將購屋款項直接匯入信託專戶,避免遭建商私自挪用。(三)簽約時應提供信託權益說明書,讓民眾充分了解建商提供的履約擔保機制及權益保障內容,並提醒其簽約前應審慎評估風險。

最後,內政部指出,為了讓消費者事先瞭解購屋重要資訊,後續將與不動產相關公會、消保團體合作,共同編製預售屋購屋手冊,提供消費者在購屋時相關風險說明,以提升其對契約條款、貸款負擔情形及限制、履約擔保制度等重點事項的認識與警覺。此外,也將密切關注預售屋市場的交易情形,適時與產官學界研討精進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以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

履約擔保機制修正重點。   表: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