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的國有林地遭不肖業者私自掩埋營建廢棄物,檢警獲報後深入追查,破獲以賴姓男子為首的營建廢棄物清運集團,將賴男等22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雲林縣麥寮鄉國有林地遭不肖業者掩埋營建廢棄物,其掩埋面積達700多平方公尺,已嚴重破壞當地環境。雲林地方檢察署表示,先前接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檢舉,指稱麥寮鄉國有林地,遭掩埋大量營建廢棄物。經檢警深入追查,破獲以53歲賴姓男子為首的營建廢棄物清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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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53歲的賴姓男子身兼北部兩家工程公司負責人,並僱用36歲陳姓男子等17人擔任砂石車司機,均未依法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另有51歲許姓男子、56歲林姓男子,分別提供麥寮鄉新吉段私人土地,以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所管理的許厝寮段國有土地,作為非法堆置場域。

據了解,在2023年11月間,賴男指揮司機自新北、桃園載運廢棄土石方、磚瓦、水泥塊、橡膠管線等南下傾倒,由42歲陳男與27歲劉男駕駛小客車帶路,引導砂石車進入傾倒地點。最後由再許男駕駛挖土機進行掩埋、整地。檢方指出,其清運集團內部分工明確,且根據職位不同,每人每日可獲得1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報酬。

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傾倒物多為土方,混雜部分營建廢棄物,且傾倒分布狀態與傳統廢棄物掩埋手法不同,數量難以估算。經GPS量測,初步估算污染範圍達734平方公尺,案地原為廢棄魚塭草生地。

檢方強調,跨區將北部營建廢棄物傾倒於雲林土地,不僅危害農業生產,更嚴重侵害公共利益。將賴男等22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提起公訴。後續將持續與警政及環保單位合作,嚴正執法,防堵此類環境犯罪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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