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個並不誇張的場景:一對夫妻透過仲介找代理孕母,懷孕後期發現胎兒有重大缺陷,委託方要求終止妊娠,孕母拒絕,雙方對簿公堂。醫療費、訴訟費、後續照護責任,最後由誰承擔?答案恐怕不是仲介,也不是委託方,而是全民健保與公共資源。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代孕一旦產業化後,極可能出現的現實。當代理孕母法案準備闖關立法院,真正該問的從來不只是「該不該開放」,而是:誰會賺錢?誰要承擔風險?制度漏洞誰來補?
支持者常以「不孕者的生育權」作為核心論述,但權利的實現,不能建立在他人風險與社會成本之上。代孕一旦合法,仲介、包套服務、跨境操作勢必迅速出現,形成完整產業鏈。真正被忽略的,卻是高風險妊娠的醫療併發症、產後長期照護、嬰兒安置與法律糾紛等「長尾成本」。賺錢的是少數人,買單的卻是整個社會。
更令人憂心的是立法方式。「先開放、細節以後再說」,正是台灣屢次付出高昂代價的老毛病。一旦制度先行製造既成事實,後續補洞往往又慢又補不齊,最後只能由醫療體系、司法資源與納稅人承擔。
如果一趟旅遊行程連保險、住宿與風險都不說清楚,沒有人會願意上車;那麼,一部牽動生命、醫療與公共財政的法律,憑什麼要求社會先點頭?
代理孕母若要討論,前提必須是嚴密的反剝削機制、明確的醫療責任、仲介管理與財務風險配置。否則,這不是人權進步,而是一場「少數人實現願望、多數人付帳單」的立法豪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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