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貪污案,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二審16日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檢署研議提起上訴。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高虹安貪污部分宣告無罪,要求民進黨向高虹安道歉。對此,律師黃帝穎痛批黃國昌法盲,沒有任何人該向偽造文書罪犯道歉。

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台灣高等法院16日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黃國昌怒嗆,過去這段時間民進黨、綠色媒體、名嘴跟側翼,羞辱高虹安羞辱了多久?要不要站出來給高虹安一個最起碼的道歉?還是檢察官繼續上訴追殺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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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帝穎發文表示,暫且不論,高虹安的三個主任都認罪貪污,高院特殊法官罕見見解「助理費是立委補助費性質」,與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貪污助理費除罪」修法理由相同,但與最高法院及各級法院「助理費屬於公款」的穩定見解明顯不同,因此貪污無罪部分,檢方上訴,應難被最高法院維持。

黃帝穎痛批,「黃國昌在大聲什麼?誰要跟罪犯道歉?」黃國昌簡直法盲,沒有任何人該向偽造文書罪犯道歉,高虹安成了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學妹,犯同一條偽造文書罪,所以可以比照傅崐萁「摸頭」黃國昌?就算依照高院判決,高虹安是偽造文書罪犯,黃國昌又憑什麼要人向罪犯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