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平區16日發生重大酒駕車禍,48歲鹽酥鴨店老闆鄭傳吉酒後開賓士高速衝撞垃圾車,導致隨車的23歲陳姓垃圾車清潔員被夾在兩車間,下半身粉碎性骨折慘死。鄭傳吉酒測值高達0.95毫克,案發後一度否認自己是肇事駕駛,引發眾怒。台南地檢署以有逃亡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晚間裁定羈押。

台南地檢署指出,鄭傳吉16日上午8點多酒後駕車在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衝撞清潔人員陳姓女子致死,酒測值高達0.95毫克。16日下午檢察官率同法醫前往台南市立殯儀館相驗,認定陳姓女子死亡原因為遭車輛撞擊致下半身粉碎性骨折致多重性外傷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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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訊問鄭傳吉後認其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於審理後已裁定羈押。法官指出,鄭傳吉酒駕上路肇事,導致被害人家庭破碎、天人永隔,所犯並非輕罪,且犯後不但否認自己是肇事駕駛,還自稱經濟狀況欠佳,顯見日後面對重刑及高額民事賠償有畏罪逃亡可能。

法官續指,因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無法確保後續審理順利進行,且本案危害社會治安程度較高,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序及公共利益、鄭傳吉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侵程度,為了確保後續追訴、審判,認為鄭傳吉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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