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李遠今(14日)表示,針對台灣藝人赴中國發展,雖然樂見也同情藝人,但不可以因為去中國發展,在逼迫下發出傷害台灣言論。他說,只有壯大自己,讓環境可讓創作者、藝人、表演工作者能在台灣這塊土地好好發揮,吸引他們留下來。
李遠上午出席立法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總統賴清德昨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指示應強化影藝從業人員在中國發展的輔導管理,李遠指出,對文化部來講很簡單,樂見台灣藝人去中國發展,但不樂台灣藝人從台灣得到自由民主,在這環境滋養後,去中國因為被統戰,而發出對台灣不利的言論。
李遠強調,所以其實文化部配合陸委會,提供一些若藝人去中國發展要注意的事情及法令,「我們要保護,不想太過於譴責」,但也一再提醒,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社會,受到包括中華文化在內都成為養分,而中國把文化當作統戰工具,從來沒把文化當作真正的養分,這是個獨裁政權,很同情藝人去中國,也祝福好好發展,但不可以因為去中國發展在逼迫下發出傷害台灣言論。
媒體追問,是否現在逼迫藝人選邊站,李遠回應,這他就不曉得,但一再強調,中國對台灣的文攻武嚇,有一點就是不斷強調中國文化多麼高、不斷貶抑台灣文化,其實台灣是非常多元、蓬勃的文化,至於藝人能去中國,也是因為在台灣的養分被培養出來,「我覺得選邊站好像……他們可能是被迫吧」,應該要保護藝人。
李遠也提到,針對法令的部分,兩岸人民條例非常明確,文化部也會配合陸委會的一些法令,文化部應注重的另一件事是,應該像賴總統昨天宣布,應大量投資台灣的所有文化產業,包括影視、文學、漫畫等所有文化或設施,「我們只有壯大自己,讓環境可以讓台灣的創作者、藝人、表演工作者能在台灣這塊土地好好發揮,吸引他們留下來,這是我們比較積極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