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3)日公布國內預售屋契約抽查結果,60個建案中,共有11處建案違規,違規事項主要為「違反契約審閱期」、「違反驗收規定」及「違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規定」,最誇張的一處建案,更是將牆壁厚度計入停車位面積當中,影響消費者權益。

消保處指出,本次檢測國內50處「基本查核建案」,並將去年5至8月全國銷售戶數前10名之建案列為「額外增查件數」,共計查核60處建案。每個建案均查核其「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驗收」及「通知交屋期限」等15項目。

消保處表示,本次基本查核建案共有8處建案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分別為台北市松山區「八德采邑」、台北市「大將聖母」、桃園市「聚泰雲邸」、台中市「大及第」、高雄市「築玥」、彰化縣「沐田閱」、彰化縣「源清星宇」及花蓮縣「樺園川景」等8建案;額外增查件數中則有3處建案不符規定,分別為高雄市「巴黎和左岸」、新北市「METRO PARK」及台中市「蘿曼蘿蘭」等3處建案。

消保處說明,本次主要違規內容分別為契約審閱期不足5日、未履行「交屋前完成瑕疵修繕之義務」,要求消費者接收有瑕疵房屋、違反驗收規定,將交屋保留款納入銀行貸款,或是契約中記載之交屋保留款數額低於房地總價的5%,以及違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定,未於契約中記載「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或是未記載停車位的長、寬、高,導致部分車種無法停入,更有甚者將牆壁厚度算入停車位面積中,導致實際停車面積與契約記載面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