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8日宣布,2月起網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如手機、藍芽耳機等商品回國,2件以下的每個申請案要收750元核准審查費,遭質疑搶錢。對此,林智群律師表示,這個觀念錯誤又不當連結,因為徵收的錢不是進到NCC口袋裡面。

林智群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堆人說NCC收750元,搶錢,「這個觀念又錯了」,他說明,規費收入,不會變成行政機關的私房錢,而是繳國庫(財政部國庫署),民眾去地政機關、戶政機關調資料,繳的規費,不是給機關,而是繳國庫。

林智群直言,NCC徵收的750元,也不是跑到NCC口袋裡面,而是繳國庫,質疑NCC是缺錢才徵收750元,是觀念錯誤、不當連結。

針對巧立名目收費的質疑,NCC指出,收取審查費是因為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訊系統資源,審查進口貨品的發射頻段及發射功率是否符合台灣規定,NCC審查行政成本與進口貨品價值無關,因此都收取審查費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