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與罷免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台灣永社今(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除立法程序存在重大明顯瑕疵失其合憲性外,其實體內容亦有違憲之虞,一經施行將癱瘓司法權的憲法法庭、中央政府財政,並沒收人民罷免權。永社呼籲行政院不應只為符合憲政慣例即對顯然違憲的法案進行副署,而應於副署前優先確認重大違憲且將癱瘓行政權、司法權之法案爭議有解,並向人民說明將採取之作為。

台灣永社今天召開「導正違憲惡法,守護民主體制」記者會,黃帝穎(台灣永社副理事長、律師)、王鼎棫(東吳、靜宜、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許惠峰(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法系教授)、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林宜正(辜寬敏基金會副董事長)等人均出席,呼籲社會研議自救機制,望能「導正違憲惡法,守護民主體制」。

永社提到,修正案通過過程中,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憑藉國會絕對多數席次,以輾壓式表決方式推動法案,從一讀到三讀幾乎未經實質討論。《憲訴法》與《選罷法》的最終修正內容甚至未在議事過程中公開,違反憲法所要求的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

根據憲法法庭2024年釋字第9號解釋,立法程序須具公開透明與充分討論,否則喪失程序正當性。然而,立法院在審理上述三法案時多次違反此原則:

1. 《財劃法》

11月4日於財政委員會審理時,部分立委的發言被限制為一分鐘,甚至遭強制中斷。法案於11月6日倉促表決通過,期間多次出現「場面混亂」的記錄,剝奪與會立委的發言權。

2. 《選罷法》:

12月16日內政委員會審查時,國民黨部分立委封鎖會議室,阻止民進黨立委進入會場,違反所有委員應享表決權的規定。

3. 院會表決不透明:

12月20日與21日的院會中,三法修正案均以不記名舉手方式通過。且《憲訴法》與《財劃法》的最終版本是在院會二讀過程中,以「再修正動議」提出新版本,使不同意見者無法充分理解草案內容,人民也無從獲知詳情。

永社提到,上述三部修正案在實施後,可能對行政權、司法權以及人民基本權利造成重大影響:

1. 《財劃法》恐癱瘓中央財政:

中央政府須釋出3753億財源,未明確劃分事權,恐引發中央與地方職權混亂,甚至壓縮國防等關鍵預算。

2. 《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

修正案要求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增加罷免程序難度並引發個資外洩風險。

3. 《憲訴法》癱瘓憲法法庭:

修正案將違憲宣告門檻提高至10人以上出席、9人以上同意。再加上立法院24日否決7名大法官提名案,現有大法官數量不足,導致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

永社指出,儘管行政院面對這三部具重大爭議的法案,已表態將提起覆議。然而,鑒於國會藍白聯手掌握多數席次,覆議結果難有實質改變。永社呼籲行政院長在副署前,應針對違憲疑慮提出有效解方,避免影響行政與司法正常運作,同時向人民清楚說明政府將採取的措施。

永社提出以下訴求:
1. 程序瑕疵法案不應生效:立法過程完全違背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喪失程序合憲性,不應施行。
2. 行政院應實踐防禦性民主:行政院長應承擔憲政責任,在副署前確認爭議是否可解,捍衛台灣民主與法治。

永社呼籲,若國會對行政院不滿,應依憲法提起不信任案,讓國會與行政院的爭議回歸制度內解決,並由人民檢驗國會多數的施政成果與責任。

黃帝穎指出,三法的立法過程完全未經公開透明討論,且藍白陣營利用多數暴力強行闖關,已違反憲法保障的民主程序原則。黃帝穎強調,行政院長有義務守護憲政秩序,對於明顯違憲的法律,有權拒絕副署。他呼籲藍白若不認同此決定,應依憲法增修條文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觸發國會改選,由人民決定未來國會走向。

張宏林則批評,藍白聯手以「不討論、不協商」方式通過多項重大法案,完全背離民主政治的責任與透明原則。他認為,這種作為不僅讓人民失去監督權,還將台灣推向政治對抗的老路,進一步惡化國會運作的正當性。

王鼎棫警告,此次修法實施後,憲法法庭將因人數不足與門檻過高,無法有效履行職責,恐引發類似波蘭民主倒退的情境。他建議,憲法法庭應積極介入,對違憲法案進行審查或採取暫時處置,避免司法體系遭到癱瘓。

辜寬敏基金會副董事長林宜正則表示,台灣正處於嚴峻的民主危機。藍白聯手以「利用民主、反民主」的方式通過多項法案,不僅破壞權力制衡機制,更可能削弱台灣在國際地緣政治中的角色。他呼籲人民透過罷免行動,收回對不適任立委的授權,以改組國會,挽救憲政秩序。

台灣永社今(30)日召開「導正違憲惡法,守護民主體制」記者會。   圖:台灣永社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