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翁姓立委等人日前就憲法訴訟法(以下稱憲訴法)提出修正草案(以下統稱翁版草案),理由冠冕堂皇,實則惡意癱瘓憲法法庭。除將對於人民基本權之保障造成實質且重大斲傷外,亦將使整體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面臨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值得各界關注而有及早因應之必要。

翁版草案對「現有總額」定義的錯亂與矛盾

翁版草案將一般理解之大法官現有總額,即實際上仍在職之大法官人數(不一定為15人),修正而定義為法定人數15人。此將引發如下問題:

其一為,錯亂既有法定概念內涵。在憲訴法中,亦同樣提及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一詞;然均是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之立法委員,而非法定人數113人為計算基礎。在同一部法律中同是「現有總額」之規範文義,卻有不同定義,已違背立法應一致之基本要求。

欠缺配套機制的人事同意權恐癱瘓憲法法庭

再者,相較於其他國家對憲法法院庭員因故出缺而無法為裁判時,設有配套機制以為因應,我國則無任何規定。而依憲訴法第30條及第43條規定,均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方有作成判決或暫時處分裁定之可能。在目前僅剩8位大法官,而立法院又遲不審查另外7名大法官人事案之情況下,依照翁版草案,因未達10位大法官,當然導致憲法法庭陷入癱瘓狀態。

翁版草案提高評議門檻恐導致評議困境

不僅如此,翁版草案並將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之同意人數,由原本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為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依此再配合前述修正,則只要有大法官出缺,即甚難作成判決,或為暫時處分裁定。即便未有大法官出缺,該等修正亦將導致形式之反多數困境;即只要少數大法官反對,甚至只要不為同意與否之表態,亦同樣導致憲法法庭無法為裁判。

維繫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即為維護人民權利的保衛戰

憲法法庭之功能在於維護人民基本權及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當其被實質癱瘓時,首當其衝者必為人民;此由有極高比例係由人民聲請即可獲得印證。況且,聲請憲法法庭為裁判之人民,有相當比例是既無法在政治場域表達其訴求,也難以循通常管道獲致權利實現之制度或結構上孤立又分散的少數。回顧過往,有諸多攸關人民重大基本權維護與辯證之解釋或判決,均彰顯保護該等少數之核心理念。若憲法法庭被實質癱瘓,恐將使該等少數更加被邊緣化!

而在一般法官聲請憲法法庭為裁判方面,所涉及者,為法官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是否違憲之爭議,若憲法法庭被實質癱瘓,受影響者,仍為個案之人民;且亦有可能影響法官聲請憲法法庭為裁判之意願,使其繼續依有違憲疑慮之法律為裁判;就此,受不利影響者,也還是人民。不僅如此,憲法法庭如被實質癱瘓,或將導致行使國家權力之各憲法機關被「解封」而不再受拘束;因此而受衝擊者,難道不是人民?

守護「最後一道防線」刻不容緩!

蘇俊雄大法官曾於其意見書中,告誡「憲法機關在憲政運作上負有『憲法忠誠』之義務,必須遵循並努力維繫憲政制度的正常運作,既不得僭越其職權,亦不容以意氣之爭癱瘓損害憲政機制的功能」。對照由理應對憲法忠誠更有體悟且更應予以恪遵之法律人主導此次憲訴法之惡意修正,可說極其諷刺。現在憲法法庭這道防線即將面臨潰堤的邊緣,需要各界積極的關心、監督與參與,讓我們共同守護憲法法庭,成為最後一道防線的防線!

作者:
陳信安(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李荃和(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