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8日號召小草上街支持柯文哲,其中,「媽媽嘴」咖啡店長呂炳宏及馬英九辦公室執行長蕭旭岑上台控訴,檢方偵辦他們案件時,確實都違反偵查不公開。也曾在監院調查過這兩個案件的監察委員高涌誠今(10)日受訪表示,他曾針對偵查不公開提出兩個調查報告,其中,包括「媽媽嘴」及馬英九三中案,當初偵查中,他認為,北檢確實有洩密狀況。他曾約詢檢察官、警察,但「你沒辦法去查到到底哪個管道洩出去的。」
高涌誠今日中午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訪問。
高涌誠說,他監委任內曾經提出兩個調查報告,針對7、8件違反偵查不公開事情進行調查。第一個是上一屆監委任內,當時就包括「媽媽嘴」、「馬英九三中案」,當初偵查中,他認為,北檢確實有洩密狀況。
高涌誠說,他研究偵查不公開這個議題大概20幾年,從司改會執行長開始,了解檢警調與媒體會有共生關係。他們彼此有需求。對於檢方辦案要媒體帶風向,高涌誠說,「多多少少有一些」。
高涌誠說,這也是這個訴訟制度下的使然。台灣檢察官站在第一線偵查,這個跟世界各國有點不太一樣。其次,台灣偵查體制偏向「早期偵查」,常常要做一些強制處分,之後再來蒐集證據,例如搜索、羈押,再來蒐集證據。但如果是「晚期偵查」,應該是前面鴨子划水,你的證據搜集到差不多了再來做強制處分,補強有缺的地方。
所以,對於押人取供問題,高說,「多多少少會,確實是如此,我的持平而論是這樣」。但對於偵查體制的變革,是很重大的司法法案。
高涌誠說,例如電視新聞的「三機新聞」,有一個新店隨人殺人命案,他殺人的影像是自己的行車記錄器,會流出去,一定就是有警察洩露,這個跟路口監視器不一樣,媒體可以去拜託里長不一樣。另外,一個基隆,民眾衝撞派出所的案件,行車記錄器就是拍到衝撞到值班員警,這個證據流出很明顯就是違反偵查不公開。但都被公開。他去查這案子,警政署也都同意這個違反偵查不公開,確實是警方洩漏出去的,「可是他們找不到是誰?」「我們(監察院)只能建議他,你找到要懲處」。
對於「媽媽嘴」的呂炳宏案,高涌誠說,確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洩密狀況。警方辦案進度媒體都知道。監委當時約詢檢察官、警察,「你沒辦法去查到到底哪個管道洩出去的。」
對於「馬英九三中案」,高涌誠說,現在檢察總長邢泰釗是當時北檢地檢署檢察長,馬有申請邢泰釗迴避。針對被告申請檢察長迴避,他掉了相關案件來看發現,最後北檢的回應發文者就是被申請迴避那個人,就是「邢泰釗回函你申請檢察長迴避於法無據」。後來了解,他們有內部流程就是「甲章」,這案子到襄閱檢察官層級就處理掉了,邢說,他並不知道這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