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富公司董事長曾奎銘未經核准,涉嫌在台違法招募業務、銷售「澳豐AA」等境外金融商品;去年有投資人無法贖回投資本金及利息,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本案有804人受害、損失金額超過台幣130億元。檢方今(18)日偵查終結,並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起訴曾奎銘及兆富公司幹部、員工共152人。

曾在全球捲起「千億投資熱」的澳豐金融集團(Ayers Alliance Financial Group),其登記於南歐的地中海島國賽普勒斯,旗下的債券、基金以匯率套利型商品為主,通稱澳豐基金,聲稱「每年度平均報酬率可達8%」、「商品損失風險極低」,但卻未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即在台灣透過兆富公司等通路招攬、銷售。

澳豐基金因未獲主管機關核准,為非法在台銷售及私募,澳豐及上游的兆富公司,也非境外基金總代理,金管會於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23年曾7度將相關案件移送調查局。北檢檢察官王貞元2019年就偵辦銷售澳豐基金的主要通路兆富負責人曾奎銘,曾男2020年一審被判刑2年3月。檢方認判刑過輕,提起上訴。

但曾奎銘事後又重操舊業,繼續非法販售澳豐AA基金,北檢檢察官林希鴻再度指揮調查局,約談曾奎銘到案。

原先,商品多半有到期返還本息,並還附加約定報酬,吸引了不少投資人購買。然而,去年二月起,有被害人陸續發現投資本金及利息皆無法贖回;五月時,澳豐基金突公告「停止贖回」並倒閉,包含國內不少上市櫃公司、與散戶投資人受害,人數多達逾1.3萬。

經檢方調查後,發現兆富公司的業務會帶被害人前往香港開立帳戶、或利用公證開戶,被害人再依指示以外匯結購美元、歐元、日圓或澳幣境外金融商品,並匯款至指定銀行來完成申購。接著,被害人再透過兆富公司提供的對帳單,或自行登入網站以確認投資績效,兆富公司從中抽取佣金及介紹費。直到去年有被害人發現無法贖回投資本金及利息,才驚覺受騙。

此案共有804名被害人,投資金額合計高達130多億台幣,目前檢方共查扣現金、不動產共約新台幣13億元的不法所得,一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檢察官認為,雖無證據顯示曾奎銘等人涉嫌詐騙投資,但未經許可銷售境外基金是事實,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等罪,起訴曾奎銘等152名被告。此外,兆富另一名負責人劉錦華則遭到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