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雙方歷經兩年多談判的「投資促進及保障協定」,於今(2024)年6月27日由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張俊福與駐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代表文那隆完成簽署,為台泰雙邊經貿關係達成重要里程碑。這是繼菲律賓、印度、越南及加拿大後,泰國成為2016年以來第五個與台灣完成簽署投資協定的國家。

舊版台泰投資協定於1996年簽署並生效,迄今已近28年。由於國際投資保障規範及台泰雙方業者投資型態日趨多元,舊版投資協定已不敷目前雙方業者海外投資的保障需求,故台泰雙方決定洽簽新版投資協定,以對雙方投資人提供更充分保障及提升投資信心。

新版投資協定相較於舊版協定的主要新增處如下:

  • 投資促進及法規透明化:應確保投資申請程序的明確性與透明性,當制訂或修訂投資相關法規或措施時,應即時對外公布。
  • 指定專人擔任投資事務窗口:雙方應指定專人擔任窗口,回覆業者的投資相關詢問,讓業者能夠即時掌握投資環境的變化。
  • 雙方政府共同處理投資爭端:雙方將設立聯合投資委員會,並透過此平台解決投資爭端,避免進入冗長的投資爭端解決程序 提升投資爭端的解決效率。
  • 保障台灣企業透過第三地的間接投資:該協定除保障傳統投資行為外,也涵蓋雙方業者透過第三地的間接投資。
  • 雙方政府得基於公共利益採取必要措施:雙方保有為實現公共衛生、環境保護、勞工權益、消費者保護、金融穩定等公共利益,進行規範的政策空間。

依據台灣海關及投資統計資料顯示,自推動新南向政策以來,2016年至2023年間台泰雙邊貿易總額自93.01億美元增至162.4億美元,增加幅度高達74.6%;雙邊投資金額由31.8億美元增至69.9億美元,增加幅度更高達119.8%,顯示泰國已成為台灣在東協地區的主要經貿夥伴之一。

在全球供應鏈重組的趨勢下,東南亞國家已成為台灣廠商投資的熱門地區,其中,泰國更是台灣電子電機產業的投資首選地點之一,此時簽署新版台泰投資協定可為有意赴泰國投資的台商提供完善保障。此外,政府近年來將協助其廠商分散投資風險及排除投資障礙列為重點工作,在台先後與菲律賓、印度、越南、加拿大及泰國完成簽署投資協定後,將可強化其廠商海外投資布局的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