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阮姓男子在6月9日獨自駕駛快艇,在沒有任何阻擋下順利闖關,從外海長驅直入台北淡水河口,在撞到通行交通船後被通報海巡單位處理,曝露身份遭到逮捕。事件引發輿論譁然,批評台灣防衛是否出現嚴重破口。海巡署馬上在端午節後第一個上班日,「明快」做出懲處,從雷達操作員到北部分署分署長一共10人,分別核處記過或申誡處分。對於這個連坐懲處,筆者認為不是海防空虛,而是主事者不懂善用民防。

筆者完全不認識這10人,以「相關人員處置有疏失」為由祭出懲處原本無可厚非,但是細究整起事件前因後果,就算官方說法:「沒有做好相關通報及橫向聯繫」、「誤判,未通知線上查緝」等通通導正,筆者也不認為這事件就不會發生。9日發生的事,10日見諸媒體,11日懲處出爐,說快也不算快,倒像是為了給社會交待,就誰當班誰倒楣,由下而上一個別跑全部點上名;現在才年中6月,到年底核算考績還有很長的時間,再看狀況「補」回來就好,給長官一個「交待」,卻讓基層官兵心生不滿,造成整體士氣低落。

由於淡水河貫穿大台北,河口距離台灣總統府等政治中心僅有20多公里,所以這個「長驅直入」的案例,相較於2021年陸籍男子駕淘寶上買的橡皮艇,閃過海巡層層關卡及雷達追蹤,從福建直達台中港、2022年在菲律賓打工的大陸人騎水上摩托車從台東偷渡上岸等「引人矚目」;但真正曝露的問題是台灣綿長的海岸線,整體海防困難,「有心人」想要偷渡闖關防不勝防。而海巡署所稱「未來加強建置結合雷達跟紅外線系統」,老實不客氣講就是打高空,要預算、要錢,永遠沒有滿足的一天。

重新疏理淡水闖關案時間序。海巡署表示,9日上午9時44分,雷達已發現並鎖定該艇在淡水外海6海里;9時52分距離3海里,通報淡二守望哨;10時15分距離0.5海里,通報八里安檢所;據稱當時淡水河口有57艘不明目標,監控人員誤判為常態性作業漁船。接下來的10時25分該艇與河上渡輪發生擦撞,10時54分岸巡接獲業者通報,11時10分該船靠岸淡水老街渡船頭,岸巡隊登船將人逮捕;如果沒有發生擦撞,那阮姓男子就可能成功偷渡上岸;至於為什麼發生擦撞到通報岸巡時差30分鐘?這可能更是需要深入了解的部份,渡輪難道沒有辦法第一時間與岸上執法單位通聯?居然等到靠了岸,先搞錯對象找地方警察,才輾轉「驚動」到海巡來解決處理,沒想到捅出更大的簍子!

從海巡署說明來看,能在6海里外發現可疑目標,雖然可能僅是一個微小光點,但足證雷達效能不差,只是「經驗法則」造成監控人員誤判,但也通報各守望哨查看,反而是目視難以分辨。所以,「加強系統建制」增加類似車牌辨識的影像辨識系統,建構資料庫即時串聯比對,或許可以發現非本地船艇而提高警覺。只是船艇名稱書寫位置、大小並未統一,而且在波浪晃動情況下能不能拍攝到足以辨識的影像都是問題;或許最後會演變成一段時間「草木皆兵」,寧可錯殺擾民的「大執法」,等風頭過去又「回歸平常」。

至於業者通報岸巡部份,筆者認為這才是整體海岸防禦的重中之重;一般而言,近海作業漁船大部份集中固定漁港,彼此間也多半相識,也就是說如果「民力可用」,在海上作業時發現有外來船艇就應該通報海巡、岸巡警覺注意查察。如此一來,即使中國快艇躲過執法艦艇的海上巡邏,也難躲過偶然相遇而耳目眼線,這才是有效的防堵之道。過去,黑幫人士犯下重大刑案或某些為躲避司法制裁逃亡,會選擇「坐桶子」方式偷渡出境,要防堵這種情形,岸巡單位往往對於「下水點」會予以嚴密監控,但真正能抓到逃亡犯嫌,還是得靠線報情資。反向過來,想偷渡進入台灣,除非一路上都沒遇到其他船艇,否則很容易就可以查覺有異。重點在於官方與民眾「關係」如何,以及「民防」體制、心理的是否健全。

懲處10名官兵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未來是否還有類案。海巡署統計,近5年大陸人士偷渡來台,2019年5人、2020年5人、2021年14人、2022年5人、2023年15人,這是見諸紀錄的,那該懲處多少人?為什麼還是年年有?沒被抓到的呢?筆者認為,還是思考如何將民防用於海防,建立海上情報網,才是防微杜漸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