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週將排審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提案的「無期徒刑分級修法」草案,吳宗憲今(20日)與國民黨立委黃建賓、林沛祥、牛煦庭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我國現行制度中,無期徒刑和死刑之間存在非常大的一段空白,因此提出「無期要分級」的無期徒刑分三級制度,依犯行程度非為第一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40年後才可申請假釋、第三級則維持現行25年規定,以回應實質廢死社會下,人民對司法公平與安全的期待。

吳宗憲指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8後,死刑在我國已經名存實亡,雖名義上仍存在死刑,卻幾乎判不了,許多重大刑案最後都只能改判無期徒刑;問題是,現行無期徒刑滿25年即可申請假釋,讓人憂心罪大惡極的犯人重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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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表示,無期徒刑的下一步就是死刑,因此無期徒刑到死刑的中間有一個非常大的空白,導致犯下重大惡行的罪犯在現行制度下,不會被判死刑,又是一個可以假釋的無期徒刑,這就造成社會的不與不安。

吳宗憲因此主張,無期徒刑應分三級,第一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40年後才可申請,第三級則維持現行25年規定,希望藉此幫助法官得以依犯罪惡性細緻裁量,進而減少民眾對司法正義、社會安定的疑慮。

吳宗憲也提出,依現行刑法,無論犯多少罪,最後合併執行最多只要坐30年牢,「這形同犯越多罪越划算,非常荒謬!」因此,他主張將上限延長至40年,才能更充分地評價一個人的全部犯罪,避免違法者鑽漏洞,讓數罪併罰真正落實。

黃建賓提到,馬國女大生命案凶嫌梁育誌歷審皆判死,卻在最高法院被撤銷發回,凸顯死刑幾乎無法定讞。他說,若僅判無期徒刑,25年後便能假釋回到社會,「這樣的司法讓人怎麼安心?」因此支持吳宗憲提出的分級制度,以保障社會安全並重建信任。

林沛祥也指,2022年南投發生的生技公司四死命案,兇手李鴻淵二審判三個死刑,卻在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連奪走四條人命都不能死刑定讞,合理嗎?」若僅判無期徒刑,25年後仍可假釋,這是社會無法接受的荒謬,必須透過分級杜絕漏洞。

牛煦庭強調,從劉志明、陳彥翔到梁育誌、李鴻淵,震驚社會的兇嫌都逃過死刑,然而現行無期徒刑制度過於寬鬆,導致嚴重「罪刑不相當」問題。因此支持分級,讓最殘忍的罪犯永遠不得重返社會,才能恢復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吳宗憲重申,自去年9月憲判字8號出爐後,自己便馬上公開在記者會提出此想法,後續也提出了自己的草案並持續在國會倡議修法,如今將正式進入排審關鍵時刻。他強調:「讓真正該永遠被隔離的犯人,就算沒有被判死,也無法回歸社會;讓可能悔改的人仍有機會爭取假釋。這才是公平、有彈性,也能保障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