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今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執照到期停機後,核電歸零,達到我國《環境基本法》和《氣候變遷因應法》都提到的「非核家園」目標,成為亞洲第一個「曾用核電,而能廢核」的國家。這是許多國家人民羨慕的成果,更是值得珍惜的台灣全民之福。令人遺憾的是,立法院民眾黨和國民黨聯手提出核三重啟公投案(公投第21案),想要迫使行政院重新評估核三重啟的可行性。而這阻擾台灣非核能源轉型進程的伎倆,即將於8月23日交付全民投票。

先不論這個公投案是否是一場「詐騙」、「投心酸」的無效公投?我們更應認清的是,台灣核電廠多年運轉所產生大量的高階、低階核廢料,都會是我們終究不能漠視的難題—「核廢料何去何從?」。台灣三座核電廠即使都已除役,但是使用過的核燃料棒都還是儲存於需要電力維持運作的冷卻池中,這些燃料冷卻池的廢燃料棒儲存量都比福島四號機當時的多了5~10倍,這樣並不是沒有安全疑慮。尤其是這些核電機組都座落於斷層帶附近,燃料池核災的風險與威脅更是無法忽視。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日本發生311福島核災,當時福島核電廠四號機就曾引發了儲存池會否過熱的擔憂,所幸經過四十多天的搶救,才沒釀成燃料池內使用過燃料棒的熔毀事故,否則半徑250公里內的人都得要撤離,後果將更是不堪設想。

但就算將使用過的核燃料棒(高階核廢料)就地移至無須供電的「中期」乾式儲存槽,也不是安全、長期的處置方案。我們仍不得不面對的是四十年後,甚至上萬年後永久符合地質條件的「最終處置場」要在哪裡?然而,在避鄰心態作祟下,誰願意在其所居住地附近設置放射性核廢料的處置場? 2012年經濟部曾選出台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做為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但台東縣、金門縣政府都拒絕辦理公投,而無法繼續推動;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光做地質調查就面臨遭抗爭的窘境。

最後,要再提醒大家的是,目前我們仍是無法務實面對與妥善處理核廢料的難題。若不幸未來核三重啟,全民將承擔更多的核廢料,並再次籠罩於核災風險之中。因此,筆者呼籲有投票權的公民否決藍白的擁核政策,對此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拒絕危險老舊核三重啟,從而科學理性務實地面對核廢料安全、長期處置的關鍵命題。

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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