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22)日續審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立委助理加班費46萬餘元案。高虹安當庭辯稱,立院回捐制度不是她首創、獨創,還舉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助理為例,指回捐制度在立院「行之有年」。對此,律師黃帝穎分析,高虹安「瞎扯式強辯」有兩大謬誤,凸顯高虹安犯後沒有悔意。

高虹安今天在庭上提出民進黨立委助理薪資回捐列表,辯稱「連資深立委都這麼做」,「這是立法院行之有年的事情」,「並非她所獨創」。不過,遭法官「打臉」,審判長廖建傑指出,「這樣不對啦」,說他很難想像制定勞動基準法的立法院,怎麼會有如此行之有年的作法,助理的薪資應該是帶回去養家的。

黃帝穎認為,高虹安「瞎扯式強辯」,沒有證據牽拖其他立委,出現兩大謬誤。一是瞎扯別人,又沒有證據,只是凸顯高虹安犯後沒有悔意,黃帝穎舉小學生作弊被老師抓到為例,指「高虹安同學」瞎扯說:老師,全班都作弊,又不是只有我作弊!老師(法官)及全班同學(其他立委)只會認為高虹安犯後毫無悔意!

黃帝穎指出,第二個誤謬之處在於高虹安「根本瞎扯」。黃帝穎說,依據刑事訴訟法,如果高虹安指控其他立委也要求助理捐助理費,法官依法會告發其他立委;但法官當庭沒有告發,反而是打臉高虹安「這樣不對」,推論「可見高虹安完全瞎扯其他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