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上路 16 年多,僅限不孕夫妻適用,也未納入代理孕母制度。多年來,國人被迫到海外接受療程,民間團體和立委紛紛高喊修法,但對開放程度產生歧見。
台灣接受人工生殖族群以 35 歲以上女性為主,為什麼是這個年紀,因為她們必須在結婚後才有資格,(高齡婦女)得冒更高的風險……。」2 月 27 日,在《人工生殖法》修法公聽會上,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長陳美州道出人工生殖將「婚」、「育」綁定、排除單身女性的現況。
早在 1985 年,台灣就掌握人工生殖技術,誕下國內首位試管嬰兒;但歷經多年立法討論,直到 2007 年才正式通過《人工生殖法》,將捐精、捐卵及人工生殖技術等規範入法。且法條開宗明義就訂定,只有「不孕夫妻」能實施人工生殖。
伴隨技術不斷精進,台灣使用人工生殖比率連年上升。據衛福部最新釋出的分析報告,2021 年本國籍接受人工生殖達 4.9 萬個治療週期數,共誕下 8,100 多名寶寶,占當年新生兒數逾 5%,與十年前相比人數翻了一倍。
然而,這部上路 16 年多的法律,被詬病未能與時俱進,多年來疾呼放寬適用對象的修法聲浪四起,隨著新國會開議,再成討論焦點。
先看修法訴求。人工生殖僅限不孕夫妻使用,被認為不盡合理,主要來自婚育觀念轉換及保障性別平權兩大因素。
「我的卵子要他同意才能用」
現行法規無法因應現代觀念
據內政部統計,台灣 30 到 34 歲的育齡婦女有偶率,在 2000 年超過 7 成,但到去年已跌至 41.4%,顯示女性晚婚或不婚已成新常態;但單身不代表不想生育,《今周刊》曾在 2023 年進行婚育意願大調查,結果顯示 7.3% 未婚女性「不想結婚、只想生小孩」。
女性有權利自主決定是否生育,不被結婚與否綁定,這種婚育脫鉤觀念,已是新時代趨勢,歐美如法國、英國等,非婚生子女比率甚至超過 5 成;然而,台灣現行《人工生殖法》對生殖者的想像仍停留在已婚夫妻,被外界質疑是一種「單身歧視」。
今年超過 30 歲、單身的喬伊(化名)就點出,在台灣,女性可自主決定凍卵,但「解凍」條件卻受限,「明明是我的卵子,卻要等到另一半才能使用,這很不合理。」她認為,政府若要搶救少子女化,應拿掉不必要的限制。
(本文獲今周刊授權轉載,想看完整內容,請參閱今周刊第 142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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