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見要告便告!」、「要說去法院說!」、「奉陪到底!」、「此恨難消!」,這是我們常在真實生活和媒體聽到、看到的言語,但這些言語背後多是極端自我中心,和自我感覺良好,一種我不認輸的爭鬥心態,把司法工具化濫用公共性國家法律資源,上述非法治+道德+宗教教育想要達到的高品質生活目標。
 
  台灣由於歷史統治、文化成分、繼受法國家的限制,人民尚無法如西方社會一樣自下而上的將法治精神內化成生活態度,所以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不乏政府濫權、社會犯罪的案例發生,而西方現代法治理念強調在憲政制度下,國家於執行公權力時,必須落實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以促成個人自我實現的最大可能,且此種法治精神是「自下而上」地從歷史文化中自發性的成長,已內化為民眾的國民意識與生活態度。
 
  然而,台灣作為法制繼受國,自西方引入許多法律制度,百餘年來卻見人民在生活中無法視法律為值得遵守的規範,國家公權力的違法行使也隨處可見,即使政府大力宣導法治教育,法治卻仍停留在憲法與法律的形式規定,無法在人民與執政者心中紮根,使台灣至今仍難以成為現代法治國家,此為台灣法治教育的現實困境。
最關鍵是文化思考的問題,台灣是華人國家,也被儒家重禮、法家重刑思想影響到人民法律思考外,有部分人民還是停留在「包公文化」來看到現實的法治,筆者記得台灣曾風行「包青天」戲劇,當時由金超群演出,『包青天』三字所蘊含的司法形象,是一個華人記憶中難以泯滅的典型人物,與『公正廉明、正義、清官、明鏡高懸』,甚至『日斷陽、夜斷陰』的神話色彩無法割離。但檢視包公的衙門式問案方法中,可以為求「絕對真實」、「實體正義」,卻不考量「程序正義」、「被害人權益保障」或忽略「訴訟終結」的概念,並且包公問案「人治」色彩相當濃厚,不僅大量使用刑罰、問案態度嚴厲,且「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差別主義」盛行,種種為較弱後的中國法制只重「律」而無章「法」的制度,和現代民主國家的司法體制大相逕庭。
 
  從法律文化的角度來反思台灣法治理念的發展,在現行台灣法制架構下,是否填滿了傳統中國法律的思維?台灣人民有無感受制度保障、程序正義設計的優點?
在宗教教育方面,在台灣部分有志之士,倡議推動宗教教育,我樂觀其成,但宗教教育的「聖人標準」,難度過高,筆者先說一個宋朝衛仲達的宗教性故事,其故事如下:
 
  昔衛仲達為館職,被攝至冥司,主者命吏呈善惡二錄,比至,則惡錄盈庭,其善錄一軸,僅如筋而已。索秤稱之,則盈庭者反輕,而如筋者反重。
仲達曰:「某年未四十,安得過惡如是多乎?」
曰:「一念不正即是,不待犯也。」
因問軸中所書何事?
曰:「朝廷嘗興大工,修三山石橋,君上疏諫之,此疏稿也。」
仲達曰:「某雖言,朝廷不從,於事無補,而能有如是之力。」
曰:「朝廷雖不從,君之一念,已在萬民;向使聽從,善力更大矣。」
故志在天下國家,則善雖少而大;苟在一身,雖多亦小。
上面宗教性故事的白話文的意思是,衛仲達三十幾歲被閻羅王抓去,閻羅王命判官查他一生所做的善惡,罪業的簿子擺滿大廳,善事只有一張紙。衛仲達看了這種情形,心裡疑惑,就問閻羅王:「我很年輕,縱然造罪業,哪裡會造這麼多?」閻羅王告訴他:「罪業不必做出來,只要起心動念,鬼神就有記載,起個惡念就給你寫一筆,所以造惡的簿子擺了一大堆。」

  宗教對於惡與罪的定義更嚴格,一念不正即是,不待犯也,這不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達到,甚至世界各大宗教領袖也不敢對外宣稱自己從未出現惡念。
至於道德教育,筆者認為最為關鍵,教育哲學家歐陽教博士,點出道德教育目標:「具可行性」,而非以培養人人成為聖人,或迅速成就一個理想國等作為不切實際的德育目標,人類世界不需要、也無法每一個人都變成聖人,而學校系統道德教育不是培養人人成為聖人,教育哲學家歐陽教博士說明道德教育目的的理念,「培養人們知情意行的道德情操,使其能修己、善群乃至止於至善及和平淑世」,以及德育目的訂定與評析之原則──「可行、合理、合法、均衡、漸進、積極、簡潔」,筆者認為歐陽教博士的道德哲學入世可行,也會陸續為文介紹。
總之,我認為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宗教教育此三大力量必須團結合作發力,才能有效阻小惡變大惡,讓台灣成為高度發展的文明民主法治國家,而法治教育是基本盤,法治教育對於台灣每一位公民資質的培養和提升是不可或缺的過程,因此法治教育在義務教育過程中的實施,會深刻影響每一個公民的法治素養,進而決定台灣是否能成為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

  接續,我以五則對話故事的表現形式,來展現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宗教教育團結發力的教育效果,〈卒仔(台語)〉、〈惡性重大〉、〈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請您念完八大人覺經戒貪〉、〈保護令配合你延長兩百年幫你獨佔房子?〉、〈恐龍母和真正修道者的教育對話〉,提供讀者思悟如下。

1.〈卒仔(台語)〉

烏合之眾:「在動惡心機陷害人之後,在人背後不敢具名進行毀人式譭謗後,當追查之時,會無罪惡感立即卸責躲起來,警察追查我會死不承認。」
竹聯幫戰堂堂主:「難怪你會被閻羅王判定為惡性重大,你不如黑道敢做敢當,道上有兩個字卒仔(台語),很適合烏合之眾。」

2.〈惡性重大〉

牛頭馬面:「這人一生平庸,因心理自卑為滿足自我優越感,卻喜愛貼他人負向標籤,未殺人放火,貪生怕死,一切追求自我安全,為何被列為惡性重大。」
閻羅王:「因為這人看似平庸,卻有很深的平庸之惡,他在動心機陷害人之後,在人背後不敢具名進行毀人式譭謗後,當追查之時,會無罪惡感立即卸責躲起來,但所作所為都被記錄下來,這就是為何他被列為惡性重大。」

3.〈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請您念完八大人覺經戒貪〉

愚婦:「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因經濟能力不足,為貪錢為水費一百元,自以為聰明以為可搬弄是非,進行語言暴力罵人是狗。」
法官:「來這給你一百元和《《八大人覺經》戒貪,但罵人是狗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愚婦拘役35天,得以每天1000元易科罰金,共罰3萬5000元!」
註解
《八大人覺經》中,強調「心無厭足,惟得多求,增長罪惡。菩薩不爾,常念知足,安貧守道,惟慧是業」。 也就是說,貪求無止境,會帶來更多的煩惱和罪惡。 而菩薩則以知足、安貧守道為原則,重視智慧的培養。

4.〈保護令配合你延長兩百年幫你獨佔房子?〉

所羅門王家事法官:
「吃宗教素菜吃到背後(台語)!你這完全沒傷,你反而先出手肘攻擊他人腹部引起推擠,過程一直撒謊還自以為是吵鬧內戰,照片都放大拍出了,還要持續帶小恐龍鬼扯。很明顯是恐龍家長為護短鬧事。孩子爸爸在哪裡?有無盡管教孩子責任?台灣還有其他案子是真正處於真正家庭暴力侵害,受害者隨時都可能喪命。你還要浪費台灣公共性資源下去嗎?還是保護令配合你延長兩百年幫你獨佔房子?配合恐龍家長只養不教社會歪風?」
註解:
所羅門(שְׁלֹמֹה),意思是 「平安」是大衛的兒子以智慧聞名,適合防治家庭暴力犯罪的圖像,讓全天下孩子平安健康成長。
5.〈恐龍母和真正修道者的教育對話〉

真正修道者:「你是否對阿嬤(生你媽媽的母親)不敬、為貪錢污辱父親、為了私利造謠惡意傷害手足兄弟,只養不教,寵溺護短孩子自私自利,跟父母兄弟間劃清界線與隔閡,只知道自利,你心量狹小,沒有福報,做人處事失敗,理所應當。」
恐龍母:「我被威脅和恐嚇。」
 
文.張天泰
(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