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將於22日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議,由於電力為生活與生產所需的必要投入,因此,電價的調漲與否對於民眾的生活成本與廠商的生產成本一定會產生影響。但是,在考量電價是否調整的問題上,除了社會輿論關心電價調整對物價的影響與台電的虧損外,廠商的節電誘因、電力是否被有效的使用以及電價低估所衍生的缺電問題等,應該是更值得重視的面向。當我們把電價的調整對物價的影響效果過度高估時,則電價的調整將可能導致資源配置的扭曲,進而影響台灣企業的轉型誘因以及傷害產業的發展。因此,目前社會對於電價是否應該調漲的討論,應該有更多元的考量,才可以驅動台灣經濟的永續成長。

首先,賴副總統在總統大選期間一再強調要加速台灣走向創新驅動的經濟成長模式,與蔡英文總統從2016年至今所強調的「創新、就業與分配」的施政方向是一致的。如果政府要持續減少對要素驅動的經濟成長模式的依賴,讓要素的價格可以被合理的反應,僅是發展創新驅動經濟成長模式的基礎工程。因此,在電價會影響人民生活成本的情況下,政府讓能源價格適度反映在電力價格上是可以被接受,但不應該都不反應,僅由台電自行吸收。換句話說,不同於廠商僅考慮利潤極大,在政府追求社會福利極大的情況下,政府或審議會將電價對人民生活成本的直接影響納入考量是正確的,但是,不能只有對人民生活成本的考量。

勿誇大電價調整對物價的影響

其次,在出口占台灣國內生產毛額超過六成的情況下,電力調漲對產業的影響可以分為兩類,一類為對出口產業的影響,另一類則為對內需服務業的影響。就對出口產業的影響而言,電價提高雖會降低廠商的利潤,但是,若大家會擔心廠商將電價上漲轉嫁給一般的消費者而不調整電價時,則台電承受的虧損有很大一部分是補貼了外國的消費者,並未對我國帶來好處。

事實上,電價上漲會導致物價上漲的說法是正確的,但是,電價上漲對民生物價的影響幅度有多大並無法一概而論。這是因為,當廠商面對電價調整時,其將成本上漲反應在其售價調整的幅度需視該廠商或產品市場的競爭程度而定。以半導體為例,若是成熟製程的廠商,則由於成熟製程的業者眾多,這些業者可以對其客戶漲價的空間也會因市場競爭激烈而受到限制。若是先進製程的業者僅有一家,面對電價的上漲,則先進製程的業者將電價上漲的幅度完全反應在對其客戶訂價的可能性則大幅提高。因此,電價調漲對不同產品價格的影響有很大差異。

電價無法合理反映能源價格波動的後果

再者,目前對於電價上漲會導致物價上漲的擔憂,與過去許多工商團體認為基本工資上漲會導致物價上漲的說法一樣。但是,台灣近年物價上漲的主因並非源自於基本工資的連續上漲,而是各國寬鬆貨幣政策、國際供應鏈重組與烏俄戰爭所致。若政府因擔憂物價上漲而不提高基本工資,則台灣產業目前面臨的缺工問題可能更為嚴重。同理,若電價審議委員會因為擔心物價上漲而不敢提高電價,則台灣缺電的問題更為嚴重,缺電所導致生產的不確定性對廠商與台灣經濟的傷害應是更值得重視的問題。一旦電力的供需失衡增加廠商生產的不確定性,則這些廠商的受雇勞工就業也會受到衝擊。亦即,電價的漲與不漲都會有機會成本,因此,電價調整應有更多元面向的考量。

最後,當電價愈高時,電力需求者因為減少用電所省下的電費支出愈高,故其節電的誘因愈強,可以減少的碳排放量也愈多。換句話說,電價的調整是幫助台灣產業可以淨零轉型的一個重要工具,若因擔心物價上漲而不調整電價,則我國走向淨零轉型的路徑將面對更大的挑戰。此外,政府針對不同的問題應使用不同的政策工具。政府可以用電價調整機制來解決能源價格波動與達到減碳節電的目標,但就彌補台電的虧損而言,政府以超過預期的稅收來減少虧損是正確的作法。我們要再次強調,發展創新驅動經濟成長模式的前提是要讓「要素有價」,而非低估要素的價格,經濟能否永續成長才是電價調整的重要目標。

文/蔡明芳(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與經濟系合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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