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杜拜舉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28 次會議(COP28)剛落幕,正值我國總統大選前夕,各黨總統候選人能源政策之方向是否能因應世界趨勢,對於國家發展而言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事情。本次 COP28 會議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也有派員在會場進行觀察,依據現場觀察對總統候選人提出建言。
一、核電三倍並非大會結論:隨著福島核災記憶淡化、俄烏戰爭能源危機、核電工業爭取資金與補助等因素,本次會議以核電工業國為主的國家提出核電三倍作為減碳工具的倡議,不過並非大會正式結論。多地震且人口密集的台灣在思考能源議題的時候,會隨著時間而增加各種系統風險的老舊核電與國際期待發展的新型核電也應該分開討論。而且就算是目前有所討論的小型核電,也難以在這幾年之內商轉,將之視為淨零政策的重點,恐會讓台灣措施能源轉型的關鍵時間,我們也不能忽視台灣的地理位置及氣候環境與日本相似,位於地震頻繁地區,一旦大型地震發生,常造成全國人民的恐慌以及陷入不可預測的風險中。
二、加速且嚴謹推動再生能源:COP28 大會的正式決議有增加三倍的再生能源目標,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逐漸站穩腳步,且因為這幾年國際投資合作,帶動許多產業的發展,已具進軍國際的實力。雖然各黨總統候選人也支持再生能源發展,但再生能源受到許多具有政治目的的不實謠言攻擊,如:光電板影響降雨、清洗太陽能板有毒等,為此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有開過數次記者會釐清。再生能源有許多值得檢討與精進的部分,如政策上如何訂定更積極目標及友善環境,如何發展公民電廠、以農民/漁民為主的農/漁電共生機制、杜絕綠能索賄事件等。總統候選人應該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實質的政策,否則將助長不實謠言不斷發酵,不利台灣推動再生能源的社會共識。
三、帶領台灣進軍世界減碳經濟:本次 COP28 另一個實質進展為:已開發國家承諾捐助氣候基金以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議題,除了三倍再生能源目標之外,如果台灣產業可以參與國際的氣候基金,除了帶動經濟成長之外,也可以凸顯氣候議題同為海島國家的 TAIWAN CAN HELP,同時也有一種類似主權基金投資的概念,期待總統候選人能提出明確的減碳經濟藍圖。
四、提出積極減少化石燃料主張:COP28 也有能效提高 2 倍的結論、逐步減少化石能源,台灣高耗能產業在面對氣候議題的時候,每每要等到國際壓力迫在眉梢,才支持政府氣候政策,如 2015 年巴黎 COP21 前夕通過溫管法;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上路前夕通過氣候法。我們認為總統候選人有責任對於工業、交通、住商部門提高能效,減少化石燃料的依賴提出明確的主張。
我們認為,面對國際減碳趨勢,政府有責任開創一個減碳經濟社會,讓汙染者付費、減碳與保育者獲利,才能順利達成公正轉型的目標。反之,如果導致部分產業藉機漲價、增加人民負擔則非我們所樂見。我們呼籲,總統候選人應依據世界趨勢,提出積極、可行有社會共識的能源轉型政策。
文/高茹萍(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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