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在本月初以578票贊成、24票反對、19票棄權,通過「反脅迫工具」(Anti-Coercion Instrument)法案,未來面對非歐盟國家企圖以經濟手段施壓時,歐盟可使用懲罰性關稅、進出口管制、限制投資等措施反制,並可要求賠償。自中國對於立陶宛進行「經濟脅迫」以來,經濟脅迫對國際貿易可能帶來的傷害已逐漸受到各國重視。歐洲議會國際貿易委員會(INTA)在本月也舉辦經濟安全公聽會,從歐盟立場分析經濟安全政策方向,並特別安排以美國、日本、台灣應對中國的經驗為參考對象。
除了歐盟外,今年五月於日本廣島舉行的七大工業國(G7)也提出建立「經濟脅迫協調平台」新倡議,本月底於大阪舉行的G7貿易部長級會議也再次強調對經濟脅迫的重視,譴責將經濟依賴武器化的作法。
沒中國客就倒 這種業者越補助越慘
事實上,早在中國對於立陶宛進行經濟脅迫前,利用中國觀光客與台灣農漁產品,來對於台灣觀光產業與農漁民進行經濟脅迫的作法,已是普遍常見的事,但是時至今日,仍有許多台灣政治人物對於經濟脅迫的問題視而不見,只強調要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灣,或加強與中國貿易,這樣的主張對台灣經濟自主性是傷害或幫助,值得進一步討論。
首先,就強化與中國的觀光與貿易往來而言,事實上,對於任何國家的觀光客到台灣旅遊,我們均應歡迎,但是,政府必須對於部分觀光業,因為低價搶客對台灣形象的傷害給予處罰,以將不肖觀光業者對台灣的傷害所帶來的外部性內部化。同時,交通部對於國內觀光業的交通安全,應有嚴格的把關,以確保觀光業者提供品質良好的旅遊服務。
一般而言,若觀光旅遊業會因為中國政府禁止觀光客來台旅遊而倒閉,則這類型業者的國際化能力必然不足。如果業者願意承擔受特定國家經濟脅迫的風險,則政府也無須再對這類業者進行補貼,這是因為,對這些只能吸引中國觀光客的業者進行補貼,會使得台灣觀光產業更無經濟自主性。
單方面制裁 這種ECFA只重傷台灣
其次,就與中國的貿易而言,除了農漁產品外,許多工業與製造業產品也都可能面對中國政府單方面的經濟脅迫,例如,中國商務部對於台灣產品的貿易壁壘調查,以及台灣與中國間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存續問題。
平心而論,無論台灣與哪一個國家貿易,都可能發生貿易爭端,然而,一旦有貿易爭端產生,應該依循兩國所簽訂的爭端處理機制,而非貿易對手國可以片面終止貿易協定或宣布制裁。可惜的是,中國過去對於台灣、澳洲、立陶宛的作法,均沒有依循既有爭端處理機制下宣布貿易制裁,這也是為何經濟脅迫的問題會受到歐盟與G7重視的原因。
最後,一個國家與他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目的,不外乎讓企業可以賺錢、增加人民就業,以及增加自己國家的經濟「自主性」與「韌性」。因此,若台灣未來與任何國家的貿易,是讓台灣面對更多的經濟脅迫而非提高經濟自主性,則台灣與這些國家貿易僅是增加產業的經營風險,對台灣經濟帶來更大的傷害。
如果台灣與中國簽訂貿易協議,卻需要面對更多中國中止ECFA會重傷台灣經濟的質疑,則ECFA僅是中國對台進行經濟脅迫的工具。幸運的是,台灣除了與美國簽訂21世紀的貿易倡議外,近期也與加拿大完成投資促進及保障協議(FIPA)談判。在台灣資通訊產業的競爭優勢下,ECFA早收清單產品占台灣與中國貿易比重持續降低,且台灣對中國與香港的出口占比,已從過去超過四成,至今年1月到9月累計占比降為35.3%。若再考量中國經濟持續衰退的現狀,中國欲以ECFA對我國進行經濟脅迫,對整體台灣經濟的效果將愈來愈小。
(作者為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與經濟系合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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