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於今年5月順利修法,過去礦業霸權的情況開始扭轉,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昨天參加保安林「信大水泥在宜蘭太白山區」採礦案的時候氣氛也和過往不同,其他的主管機關開始能夠有空間與立場表達意見,因此提出4點缺失,認為業者應提出有說服力的計畫,遵守環評承諾。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歷經7年的堅持,2017年因行政院長卸任修法進度歸零;2019年則曾走到黨團協商,但遇到立院屆期法案不續審歸零後,終於在今年5月完成《礦業法》完成修法,刪除了過去不合理的規定,包含採礦不需地主同意、申請展延原則核准等霸王條款,是改革的新進成。
而修法後也出現改變,礦業霸權持續扭轉中,現在採礦案的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審查氣氛也明顯不同,並舉出昨天參加「信大水泥在宜蘭太白山區」的案例指出,修法完成讓討論的氛圍與過往有些不一樣,其他的主管機關開始能夠有空間與立場表達意見,主管保安林的林業保育署,更是直接在明日後在租地程序上必然會駁回此案,更建議業者在環現差階段撤案,避免徒增行政成本。
另外,《地球公民基金會》也提出4點缺失。第一點是要考量「保安林採礦」的問題,「信大水泥在宜蘭太白山區」的採礦案共30公頃,位於林業保育署管理的「2719號水源涵養保安林」中,與這片保安林重疊的礦場面積多達100公傾,且保安林被開發後,即便以業者規劃的客土回填,被破壞的區域也難以恢復水源涵養功能。
第二點是「台灣水青岡與保育類棲地破壞」,開發範圍中有麝香貓、穿山甲、藍腹鷴等珍稀保育類動物,且開採的礦區周邊,是冰河時期的孓遺物種——台灣水青岡,海拔最低、位置最東的棲地,開發可能讓瀕危物種的生存環境受到更多衝擊,但是目前信大水泥在報告書中的補償措施只有提到把樹種回去,沒有說明如何確保這些珍稀物種如何能夠回到自然的環境中。
第三點是「採礦區域地質敏感」,在預定要開發的礦區東南側屬於順向坡,而全區更是岩屑崩滑中高潛勢區,根據報告書內容,岩體在水壓過大或是風化導致岩層強度降低時,會有災害風險,但信大水泥在因應對策裡完全沒有提到如何降低風險。
第四點為「業者應提出清楚因應對策」,面對多項環境問題,據業者目前提出的報告書,只有模糊提到「『視情況』採取不同措施減緩衝擊」就沒更清楚說明。開發必然伴隨環境成本,如何權衡是否應該開發,也包含提出合理的環境彌補措施減少衝擊,並喊話業者應明確提出有說服力的計畫,讓各界有機會監督信大水泥是否遵守環評承諾,也能檢視對策擬定是否合理。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出4點缺失,認為業者應提出有說服力的計畫,遵守環評承諾。 圖:翻攝自地球公民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