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修正案已於昨日三讀通過,精神名醫沈政男表示,他表示修正案最大問題在自傷傷人之虞者「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他認為這樣只會讓未來強制住院的申請件數會繼續下降,並直言對照傳染病防治法,確診者須立即隔離,精神衛生法修正案卻讓可能會自傷傷人的民眾因程序繁瑣無法被隔離,根本就搞錯方向。
衛福部表示,精神衛生法修正案已於昨日三讀通過,修法有5大重點,包括: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多元化社區支持資源,自傷傷人之虞者「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等。沈政男在臉書上指出,精神衛生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了,「問題是能夠有效回應這幾年發生的重大司法精神案件,比如小燈泡案、火車殺警案嗎?」他以2016年內湖隨機殺人小燈泡事件為例,該名兇手曾經就醫,但在醫院待了一晚就出院了,「因為他不願意住院,」而依照精神衛生法的強制住院標準,這名凶手也沒有達到,因此他就再回到社區,2年後就發生了小燈泡案。
因精神衛生法修正案,把舊法的自傷傷人之虞「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也就是說法院裁定採參審制,組成包含法官、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且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若經2位以上指定專科醫師,鑑定嚴重病人有延長強制住院的必要,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應於屆滿14天前,向法院聲請裁定延長,但聲請裁定次數以一次為限,延長期間不得超過60天。
對此沈政男表示,這存在很大的心證空間,而臨床狀況就是:因為申請強制住院的流程太繁瑣,於是看診醫生容易偏向從嚴認定,能不強制就不強制了。而現在修法後,他認為流程被弄得更繁瑣而且困難,因為本來是由各方組成的審查會來審查,現在改由法官來判定是否強制住院。
他強調,由此可見,未來強制住院的申請件數會繼續下降,臨床醫生會把心中那把尺往更嚴的方向推進,免得找自己麻煩。他進一步指出,事實上強制住院的件數,這些年已經下降了數倍,就因十年前修法後,把門檻弄得更高更繁瑣。
不過他也肯定,此次修法重點之一是保障病人權益,「這當然很好,問題是當你在流程上加嚴時,就應該在實質內容上放寬,才合乎邏輯,」他表示若強制住院的流程更嚴謹了,強制的門檻就應下降,這樣才能保障病人的就醫權益。他說明,因為精神病的定義就是喪失現實感,所以許多病人不願意主動就醫,「而如果已經妨礙到他們的福祉,就該由國家給予強制治療。」
他同時也強調,「自傷傷人」不應侷限於身體的傷害,比如打人、動刀什麼的,而是只要傷害到他們的福祉,「比如工作、學業,社交,甚至名譽,都應啟動強制治療。」他也指出,目前精神衛生法舊法與修正版均針對「尚未自傷傷人,但拒絕治療的病人,設有社區強制治療制度,」但依照他這幾年來的經驗發現,只要到病人家裡強制打針,不想被打的病人早就落跑了。因此他建議,在社區強制治療條款的末尾,應該設一個轉銜到強制住院治療的機制,也就是:如果拒絕強制社區治療,可予以改成強制住院治療。這就是美國紐約州的肯德拉法則。
最後,沈政男呼籲,修法以後,「自傷傷人」仍局限於身體傷害,再加上改成法官判定,因此強制住院的申請件數勢必下降,讓更多需要就醫,卻沒有病識感的病人,從精神醫療的大網縫隙落下。他說明,整個修法的本質可看出社會對精神醫療仍有嚴重疑慮,而原因就是不了解精神疾病的本質與相關治療,於是想辦法限制醫生與醫院,以免侵害人權。
他認為,對照傳染病防治法就知道,精神衛生法修正案根本就搞錯方向了。在台灣,就只是新冠接觸者就要被送去隔離,「但一個人因為生病了,無法辨別現實,有可能因此傷害個人工作與學業,卻不能被隔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