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18日舉行第3場公開說明會,並邀請網路平台業者出席,業者在會中表達草案內容中諸多讓平台方難以實際執行的層面。同時,亦有NCC強推法案箝制網路言論自由的不滿聲浪。不過,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回擊,不用帶風向什麼「強推」,一邊罵政府說詐騙集團猖獗,一邊不讓政府立法希望網路平台善盡社會責任,台灣網路私密影像社團案件也討論完算了嗎?

包含巴哈姆特、PTT、META、LINE等平台業者,18日皆出席第三場草案說明會,由於數位中介法第十八條提到,該法規主管機關調查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依使用者要求所傳輸或儲存之資訊,認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之危害,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LINE方面提出質疑,是否是不實資訊,應該要由法院裁定,不應該由行政處分方式開一道後門,若是過份授權執法機關,恐怕會對隱私、個資傷害帶來非常大風險。

至於草案內容提到法院要設置專責窗口處理限制令,並要求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在第二場說明會中,已有律師代表質疑可行性,就法院現行的量能來看,48小時是否真能做出裁定,實務上恐難以執行。

在第三場說明會後,關於《數位中介服務法》的討論在網路社群湧現,林靜儀表示,現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都還沒送進立法院,數位網路平台上包括網路詐騙、性霸凌、性剝削等新興犯罪行為目前多數網路社群平台僅能「自律」。

林靜儀提到,包括網路購物詐騙、社群散播性剝削圖影等案件,到底社群平台是否僅能雙手一攤「我只提供平台,犯罪不甘我事」,受害民眾鼻子摸一摸算倒霉?甚至受害者因影像身心受創,卻沒有即時保護機制?

林靜儀坦言,這題非常複雜,全世界民主國家都在面臨挑戰,但威權國家不用,直接有牆,或是敏感詞;目前的研議階段是:針對草案定義、納管範圍、資訊限制令執行細節、知悉構成要件、免責條款設計、國內產業環境評估、救濟程序等議題收集意見。

對於有批評聲浪直指NCC強推法案,林靜儀認為不用帶風向什麼「強推」,一邊罵政府說詐騙集團猖獗,一邊不讓政府立法希望網路平台善盡社會責任,她反問,「韓國N號房事件討論完就算了嗎?台灣網路私密影像社團案件也討論完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