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8日電)13家壽險公司不當調升利變型保單宣告利率,金管會今天命令13家壽險公司下架19張保單並對12名商品簽署人員給予記點處分,其中以元大人壽和富邦人壽各被停售3張保單最多。
13家受處分壽險公司包含元大人壽、友邦人壽、中國人壽、台新人壽、台灣人壽、全球人壽、宏泰人壽、南山人壽、第一金人壽、國泰人壽、富邦人壽、遠雄人壽以及台銀人壽。
金管會調查,13家壽險公司共有21張保單宣告利率有不當調整現象,因台新人壽今年4月已被金管會要求停售商品、全球人壽已自行停售商品,金管會即日起要求13家壽險公司停售共19張保單並對其中12名商品簽署人員給予記點處分。
元大人壽和富邦人壽各被要求停售3張保單,中國人壽、台灣人壽、南山人壽和國泰人壽各停售2張保單,友邦人壽、宏泰人壽、第一金人壽、遠雄人壽、台銀人壽各停售1張保單。
金管會2020年曾因壽險公司宣告利率不當調整,針對7家壽險公司共7張保單的商品簽署人員給予記點處分,此次則是大規模要求壽險公司停售單一商品。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強調,對已經投保的有效契約保戶,權益並不會受到影響。
張玉煇說,金管會發現壽險業決定利變型保單宣告利率有3大缺失,包含將同業競爭納入宣告利率考量因素、將市場預期利率趨勢納入宣告利率考量因素、宣告利率公式參數設定不夠具體等。
張玉煇強調,金管會裁罰壽險公司,目的並非阻止業者調升宣告利率,而是透過裁罰提醒業者記取教訓,了解違規行為對公司財務與消費者權益的影響並確實改善,建立穩健宣告利率政策。
他指出,若壽險公司投資績效無法滿足商品所訂宣告利率,可能導致商品利潤為負值,除了不利於接軌IFRS 17及ICS 2.0等國際制度外,也可能使公司產生虧損,影響財務健全,增加公司營運風險,因此金管會即時導正,避免業者因市場競爭目的,不顧長期穩健經營。(編輯:黃國倫)11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