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年僅24歲,四個月役期的裝甲564旅義務役士兵全若堯,於戰車鑑定修護時遭CM11勇虎戰車砲塔砲尾環壓擊,不幸傷重殉職。初步行政調查結果於日前出爐,裝甲564旅確涉「未依規定派遣人員、嚴重違反保養紀律」。立委馬文君質疑,國防部將軍事訓練役分發至各基層,發生意外後卻又責怪基層,不追究分發責任,呼籲盡快律定清楚軍事訓練役男職責。

馬文君提到,軍事訓練役在五周的第一階段新訓之後,接下來11週的第二階段,會有4種去向,其中之一便是下部隊,役男抽籤分發至常備野戰部隊施訓,戰時納入該單位編實動員;意即戰時去補充常備部隊一般專長的缺員。馬文君說明,國防部當初將軍事訓練役役男原11週第二階段訓練改為「下部隊」,本意為讓役男多了部隊經歷,以獲得某些助益,認為多了部隊歷練對役男「是好的」。

馬文君另提及陸軍司令部令頒的「軍事訓練通報第23號」,其中明訂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服役期間,僅可執行警衛勤務、訓場維管等非高風險性的「工作」。馬文君認為,該「通報」應是為明定軍事訓練役男在服役期間,能做與應該做的事,以避免役男至各部隊後僅從事打掃、刷油漆或是打飯這一類的事情,遭國人詬病。

馬文君指出,以戰車來說,一輛戰車需要4個人,缺一員就無法發揮戰力。而戰車內的充填手原是新進人員,在單位自訓下唯一能擔任的職務。她呼籲,國防部應先釐清當時全員所執行的是「工作」,還是「訓練」,是否符合所律定的警衛勤務、訓場維管等非高風險性的工作,另針對多人操作武器載台(例如戰車)或系統(例如操作飛彈、雷達等系統),基層的保養、檢查,定位是工作還是訓練。否則,軍事訓練役士兵被分配到戰車連後,單位可能在人員滿編的狀況下,能運作的戰車還是原來哪幾輛。

馬文君強調,國防部後續在演訓任務配遣、到單位督導檢查時,也必須認清默認事實,不是一切都推給基層部隊;國防部還是需要說明清楚,軍事訓練役男在第二階段的11週時程中,到底能做什麼、如何做;將一位僅能站衛兵的人分配給部隊,對基層部隊是困擾,對役男也是心生埋怨。

馬文君痛批,國防部將軍事訓練役分發至各基層,現在發生意外,卻又怪基層,為何不追究是誰決定將軍事訓練役分發至基層。馬文君重申,在充滿武器、彈藥的基層部隊,處處都具備高風險的因子,軍事訓練役男能做什麼,宜先律定清楚,否則現在基層部隊就只是按人員編制工作職掌,去做該做的訓練及保養工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