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巢運今(13)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每逢選前都會有著浩蕩的「青年返鄉投票」奇景,並被認為是「青年積極參與民主」的象徵。但事實上,「為什麼青年需要返鄉才能投票?」其背後隱含的是許多租屋族無法設籍,因此僅能透過「返鄉」實行其公民權。誠如政府所說,房客設戶籍、遷戶籍房東不能拒絕也毋須經其同意,但他們沒有說的是,如果租客這樣做的話,房東要漲租、不續租乃至提前解約,也不用經內政部同意,這才是租屋族面對的真實情境與困境。
巢運今天也邀請了時代力量王婉諭委員、台灣民眾黨張其祿委員關心此議題,也邀請關心青年、學生、人權等相關組織出席發言,並提出巢運針對「租屋族入籍」的具體訴求。
巢運指出,由於台灣將戶籍做為許多政治與社會權利的主要依據,以租屋者為主的青年群體而言,各縣市的許多市民福利,都與戶籍制度綁定;而這些於居住縣市沒有戶籍的人口,自然也沒有該縣市的的投票權,形成「房東有票,房客沒票」的局面。
根據2021年內政部的「電信信令人口統計」調查,其首次透過手機定位分析各地區不同時段人口分布。在台灣各縣市中,「平日夜間人口」大於「戶籍人口」的縣市只有六個,分別是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市,多於戶籍人口合計總數超過120萬人。有鑑於台灣有著非常嚴重的租屋黑市,房東基於不願意讓租屋事實曝光等考量,往往拒絕房客設籍,造成許多租屋族實際上在該縣市生活,卻沒有該縣市的戶籍身分,因此可合理推論,租屋族為上述「無戶籍的夜間人口」最大宗來源。
由於台灣將戶籍做為許多政治與社會權利的主要依據,因此在租屋黑市的現實下,衍生許多「政治權」與「社會權」課題。以租屋者為主的青年群體而言,各縣市的許多市民福利,都與戶籍制度綁定;另弱勢租屋群體許多福利身分認定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也同樣關聯至戶籍制度。更關鍵的是,上述這些於居住縣市沒有戶籍的人口,自然也沒有該縣市的投票權,形成「房東有票,房客沒票」的局面。
根據我國《憲法》第10條明訂:「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循此,《戶籍法》第17條規定,只要遷入居住地「三個月以上」,就應該於該地設籍。但制度規定是一回事,實務上,又是另一回事。誠如政府所說,房客設戶籍、遷戶籍房東不能拒絕也毋須經其同意,但他們沒有說的是,如果租客這樣做的話,房東要漲租、不續租乃至提前解約,也不用經內政部同意,這才是租屋族面對的真實情境與困境。
巢運強調,既然政府要讓戶籍與政治與社會權利深度綁定,那麼就必須確保落實《戶籍法》相關設籍規定,保障租屋族民眾於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等應有權利。
巢運具體訴求如下:
一、保障在校住宿學生設籍權益
根據教育部於今年6月的統計,全國大專校院學校目前僅有11間大學有學生於校內宿舍設籍,設籍於宿舍的大專院校學生僅約0.1%。其中,主要以外島學校為主(設籍於外島有機票優惠),而本島學校則以僑生居多。
巢運主張,教育部應責成校方須明確告知住宿生可於校內設籍,並不可對設籍學生採取不利待遇。地方政府應對應提供便捷的行政程序,受理學生入籍宿舍。
二、住宅補貼保障設籍,並盡速推動「租屋登錄」
租屋黑市不只是租屋問題,而是公民權問題。由於租屋黑市無法設籍,台灣多數的租屋族被迫成了「二等公民」,即便他們在居住的城市勞動、納稅、創造價值,卻無法享受應有的市民權益。換言之,不積極設法改革租屋黑市弊端,便是放任租屋族「政治權」、「社會權」持續受損。
因此巢運主張,短期內,主管機關對於申請住宅補貼(租金補貼或包租代管)的租屋物件,調查是否有房客遭遇房東拒絕設籍對待,並積極介入協助房客設籍。以中長期而言,應盡速推動「租屋登錄」及其配套,以保障租屋族的穩定居住權。
三、政府應立法祭出對應法令及罰則
根據2021年10月聯合國的「住房歧視」報告,「無法設籍」亦屬於住房歧視一種,將「導致基本服務的提供、質量或費用方面出現差異」,對行使適足住房權造成嚴重的影響。該報告最後建議「各國應確保私人行為者在住房領域的歧視受到適當制裁,應足夠嚴厲以有效阻止住房歧視」。
據此,最後巢運主張,中央政府應修訂法律(如《戶籍法》、《租賃專法》),或由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對於願意接受房客設籍的房東予以相關保障或獎勵,對不讓房客設籍的房東予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