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廣集團的兩大支柱,公視應該向左走,華視應該向右走。

公視向左走比較容易理解,因為公共電視存在的最基本理由,就是彌補市場失靈。對於不具市場規模的文化內容,無論是少數族群的語言和文化,或是有傳承價值的傳統文化,政府都有責任透過公共媒體加以保護。此外,優質的紀錄片或值得扶持但還不具市場競爭力的影視內容,也應該由公視來給予支持,因為公視享有政府保障預算的特權,所以這些工作本就是公視的職責所在。另外還有民主社會應該確保公民的媒體近用權等等,就不在此贅述。

至於華視為什麼要向右走,就必須釐清一個根本的問題:為什麼政府要擁有並支持一個商業電視台?前陣子資深廣告人鄭自隆代理華視董事長時,就有公視的董事主張華視應該要展現公共價值與公共利益,因此發出一些雜音。這樣的主張其實掉入了一個迷思,就是商業精神就不符合公共價值或公共利益嗎?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現代社會很多公共服務都必須仰賴商業的機制來完成,才能更重視成本效益,更有效率地使用社會資源。更重要的是,並不是只有照顧少數、弱勢,或是提供公共意見平台,才叫做公共價值與公共利益,領導或協助產業復興,也是重要的公共利益與價值,特別是文化內容產業,是一個國家之所以為國家的靈魂所在。而華視,正應該肩負起這樣的重責大任。

還記得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的中影嗎?雖然政治與媒體的環境已經全然不同,政府不能也不該去師法中影在威權時代給人民洗腦的政治目的,但不可否認的是,當年中影確實也扮演了台灣電影搖籃的角色,成就了不少叫好又叫座的電影,孕育了許多影視的人才,還提供一個中影文化城作為影視產業的共用片場。而如今,我們不禁要問:民進黨政府的中影在那裏?

很多人可能會懷疑,現在華視的體質幹得了這種大事嗎?答案是老生常談:事在人為!不過,要讓事情能有所為,政府應該先確立兩項政策:第一,雖然董事長可以兼任,但其餘的華視董事成員應該與公視的董事會脫鉤。因為華視與公視的政策目標截然不同,所以所需要的董事背景也完全不一樣。公視的董事組成可以和現在一樣,囊括學者、弱勢或公益團體代表、影視創作者等等;而華視,則需要具有商業理念、經驗和專業的人士,來督導並襄助經營團隊創造更好的績效。

第二,現階段,政府不要買回華視的民股!政府不要買回華視的民股!政府不要買回華視的民股!

華視之所以納歸公廣集團,是2006年政府為履行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所做的倉促決定,因此還留有百分之16.76的民股,近年來也一直有人呼籲,政府應該把華視的民股買回,讓華視徹底公廣化。然而,所有的改革都是從現狀出發,既然現狀如此,我們就應該從現狀去找到華視的定位與改革的方向。

簡單說,華視有點像一個社會企業,也就是藉由商業運作的機制來營利,然後透過商業目標的達成或是盈餘來對其所設定的公益目標提供貢獻。而華視的公益目標,就是帶領、整合或協助台灣的影視音內容產業蓬勃壯大,進而開拓國際市場。如果政府買回所有民股,坦白說,百分之百官派的董事,會有多少人真正在意華視賺不賺錢呢?那少數的民股董事,因為攸關自身利益,正是督促華視經營團隊保持商業競爭精神的酵母,如果政府買回這些民股,華視遲早變成另一個公視,最後以仰賴政府補助度日。

假如華視真的能被改造成一個具有市場競爭活力的媒體,它將有機會成為驅動公媒改革的引擎。由於公視的人事與預算都受到法律的嚴格規範,其獨立性也更需要受到保護,甚至有時候政府容易動輒得咎,善意也會被曲解。所以公媒之間的資源整合,反而不應該把公視與華視列為優先,或許華視與中央社和中央廣播電台的資源整合可行性更高。

央社與央廣在法令制度面並不隸屬於公廣集團,但被視為泛公廣的原因是他們都歸文化部主管。這兩個媒體都是具有悠久歷史,背負特定政策任務,但定位逐漸模糊,存在價值面對挑戰的單位。文化部每年都會提撥一定的預算補助這兩個媒體,但是他們的補助額度並不像公視一樣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一個具備商業彈性的華視,可以和央社與央廣進行更多的合作,協助他們執行政策任務,進而整合三方資源,提升營運綜效。

只有清楚定位各個公媒的角色與任務,公媒才能發揮整體戰力,得到社會大衆的肯定與重視。台灣需要的不是一個龐大但笨重的大公廣,而是具備引領、整合產業力量,而且左右兼顧的文化內容國家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