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快速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小組諮詢委員李秉穎認為,疫情要在6月底結束很困難。但政府因應疫情而祭出的紓困振興在今年6月就要落日,為此,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延長後,行政院今(17日)宣布,紓困振興將再延長一年,延長到明年6月30日。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為因應未來疫情發展,行政院已於15日下午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羅秉成指出,依特別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原條例施行期間將於今年6月30日屆滿,但同條第2項規定得經立法院同意予以延長。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國際間仍屬嚴峻,且衡酌國內疫情發展變化快速,實難於6月30日前嘠然而止,故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以及醫療量能等皆有持續採行與整備之必要,並得繼續執行該條例相關措施,且基於疫情發展變化難測,延長期間之長短應從寬考量以為因應,政院爰依法提請立院考量上述國內外疫情發展情形,同意將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延長一年至明年6月30日。
羅秉成並指出,原經立法院通過總額共8393.39億元的特別預算,迄今尚有約1300多億待執行,為配合特別條例之延長時間,特別預算之施行期間亦有一併延長之必要,以利繼續做為特別條例各項待執行措施之支應使用。
羅秉成又表示,經綜合評估,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有延長一年之必要,但目前仍以繼續執行特別條例相關措施為優先考量,現階段暫無提出增加特別預算總額之修法需求,政府會視未來疫情發展情形,適時妥為因應之決定。